(新加坡訊)陸路交通管理局(陸交局)與警方早前展開為期9天的聯合執法行動,共取締250宗違例行為,並扣押111台不合規的個人代步工具。
此次行動動員約100名執法人員,重點突擊活躍通勤工具使用者常出沒的地點,包括市鎮中心及住宅區。
《聯合早報》引述陸交局聲明指出,常見違規行為包括持有不合規電動腳踏車、使用不合規或被遮擋及經改裝的車牌,另亦扣押不符合UL2272防火標準的電動踏板車。

陸路交通管理局人員檢查個人代步工具是否合規。(圖取自陸路交通管理局面子書)
報道指出,執法人員在最後一天行動中,使用車速偵測裝置檢查不同活躍通勤工具是否超速行駛。
陸交局也表示,未來數年將擴大執法與偵測系統,包括增加流動攝像機,以遏制超速騎行行為,惟為不影響執法行動,未透露具體細節。
今年1月至今,當局已扣押超過600輛不合規個人代步工具,期間亦查獲11宗涉及零售商的違規案件,包括展示及銷售不合規器材。
陸交局強調,當局嚴正看待相關違法行為,並將繼續對涉嫌提供非法改裝服務的零售商及個人採取行動,因違法改裝對使用者及公眾安全構成威脅。
此外,自本月1日起,新加坡零售商僅能宣傳、展示及銷售已向陸交局註冊的電動行動輔助踏板車。
同時,未滿70歲的電動助行車使用者須持有醫療證明方可合法使用,違例者可被罰款最高2000新元、監禁6個月或兩者兼施;年滿70歲或符合殘障等特定條件者則獲豁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