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敢信?一個原本每個月只拿1000新幣跑腿費的小弟,愣是在非法放貸這條道上「一路升職」,最後當上了掌控八個「檔口」、賺走500多萬新幣的大「頭家」!
更誇張的是,他人還躲在中國,遠程指揮新加坡的小弟們潑漆、鎖門、追債……

示意圖,圖源:網絡
這名49歲的陳姓男子,最終選擇回國自首,面對法律制裁。他於4月2日被判處四年又兩個月監禁,以及100萬新幣罰款。若無法繳付罰款,須額外坐牢50個星期替代。
從跑腿做起,一路「升職」
陳某的「阿窿生涯」始於2003年11月。當時他為新加坡一個非法放貸集團擔任跑腿,月薪僅1000新幣。
集團的大頭家(福建話意為「大老闆」)是一名外號「阿仁」的男子,負責統籌整個集團運作,管理旗下各個阿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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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陳某升職為「助理阿窿」,開始處理行政事務,包括記錄債務、接聽來電等,月薪調高至1500新幣。
約半年後,由於新加坡執法行動加強,阿仁將集團遷往馬來西亞新山,在一家廉價酒店內運作。陳某隨行並再次晉升,成為「阿窿」,負責管理一個擁有80至100名欠債人的「檔口」,同時領導一支在新加坡活動的跑腿團隊。除了1500新幣的月薪,他還能抽取檔口20%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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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往中國,遠程操控新加坡生意
2005年8月,陳某跟隨阿仁將業務遷往泰國曼谷,同年9月又轉移至中國深圳。他與另外五名集團高層一同在阿仁租用的房屋內運作。
在深圳期間,陳某繼續遠程管理「檔口」,僱傭多名跑腿在新加坡放貸。為躲避執法單位追查,他們使用VoIP語音網關等設備與新加坡的跑腿及欠債人聯繫,並混合使用新加坡及海外SIM卡以降低通訊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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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還指示跑腿在馬來西亞及新加坡購買SIM卡,通過快遞寄往中國,使用登記在他人名下的「太空卡」,以防通話來源被追蹤。陳某甚至從欠債人中招募跑腿,曾指使所謂的「突擊隊」以潑漆、鎖門等方式騷擾無力還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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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上「頭家」,利潤驚人
2009年,陳某獲升為「頭家」,利用阿仁提供的資金開設新「檔口」,原有檔口則交由助手管理,但他仍能從中抽取20%利潤。
2016年,陳某管理的「檔口」增至八個,涉及至少700名欠債人。放貸總額介於60萬至80萬新幣之間,累計利潤高達520萬5000新幣。他個人從中獲得102萬9000新幣的薪金與分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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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收取的利息介於15%至20%,若欠債人無法按時還款,利息可能飆升到40%至50%。2006年至2019年期間,新加坡警方共接獲1529起與陳某管理「檔口」有關的報案,報案者大多因無力還債而遭受騷擾或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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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非法所得買房,最終回國自首
庭上揭露,陳某2014年在新加坡購入一套價值逾100萬新幣的執行共管公寓,讓妻兒和母親居住。2016年10月至2025年3月期間,他動用超過18萬新幣的非法所得償還房貸。此外,他還將部分犯罪收益用於在中國購置多處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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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阿仁在中國落網並被遣送回新加坡。陳某於同年6月停止所有放貸活動。察覺自己被通緝後,他繼續留在中國,直至去年才決定回新加坡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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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出,陳某在長達17年內參與跨國非法放貸集團,並在多年間不斷晉升,牟取可觀利益。基於罪行嚴重性,控方促請法庭判處至少49個月監禁及50萬新幣罰款。最終法庭判其坐牢四年又兩個月,罰款100萬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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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中的「阿仁」及其他涉案人員,此前已被另案處理。
從月薪一千到坐擁百萬,從新加坡到中國,從跑腿到階下囚。這條「升職」路,走到頭不是光宗耀祖,而是法院判決書。非法放貸,來錢快,進去也快。記住了:再高的「頭家」,也高不過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