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未成年人本應在校園裡安心學習、在家庭中健康成長,可偏偏有少年誤入歧途,為了蠅頭小利觸碰法律紅線,最終付出了慘痛代價。
近日,一起未成年人協助他人宣傳賣淫的案件引發關注。一名未滿18歲的少年,為了賺取微薄酬勞,竟在網絡上充當「中間人」,協助15歲少女開展賣淫宣傳,最終僅僅獲利100元,卻換來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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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被告的15歲女友人在2025年5月找到他,表明自己提供性服務,並希望少年幫忙在網絡群組宣傳招攬客人。少年非但沒有拒絕,反而提出每轉發一個群組收取50元的條件,當即答應了這一違法請求。
2025年5月至6月期間,這名少年先後在三個成員數均不少於3000人的Telegram群組內,發布涉性服務招攬信息,一旦有網友私信諮詢,他就將對方轉介給少女,或是直接轉發少女的性服務相關資料。在此期間,少女先後支付給他100元作為報酬。
案件的敗露源於一起報案,2025年6月9日,有男子前往警局報警,稱自己兒子的Telegram帳號被一名少女用於宣傳性服務。警方隨即展開調查,徹底揭發了這起違法案件。經查,涉案少女與報案人兒子是朋友,因自身手機被警方沒收,便借用對方帳號,卻隱瞞了用於宣傳賣淫的事實。
案發後,這名少年面臨三項控狀,早前已承認一項偷竊罪和一項宣傳賣淫服務並從中獲利的罪行。鑒於其作案時未滿18歲,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依法不得公布其姓名及身份資料。
最終,法官判處被告接受21個月的緩刑監視,同時明確要求其每晚10點至次日早上6點必須留在家中,還要完成90小時的社區服務;其父母也需簽署5000元保釋金,保證他在緩刑期間遵守規定、行為良好。
除此之外,少年還需佩戴電子追蹤器四個月(或直至入伍服兵役),並且接受濫用物質評估,必要時配合相關治療。
這起案件再次給所有未成年人和家長敲響警鐘:網絡並非法外之地,任何涉及賣淫、色情宣傳的行為,都嚴重違反法律,即便未成年,也需為自己的違法行為承擔責任。區區100元,換來的是案底、嚴苛的緩刑監管和一生的污點。
家長務必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和網絡行為監管,引導孩子樹立正確的是非觀,遠離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切莫因一時貪念,毀掉自己的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