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4日下午,新加坡外交部和中國警方聯合發布聲明:52名新加坡公民在中國廣西因涉嫌傳銷活動被捕。這是新加坡公民在海外單次被捕人數最多的一次。
消息傳到新加坡時,很多人第一反應是困惑:傳銷?廣西?52個新加坡人?怎麼做到的?
但如果你在今年7月關注過新加坡的社交媒體,會發現這件事早有預兆。7月5日,一名叫Adrian Tan的新加坡人發了一篇長文,詳細記錄了自己2018年在南寧的一段經歷。他在文章開頭就寫了一句意味深長的話:「這套東西又回來了。」
八年前,他已經報過警。八年後,他再次公開提醒。而在他提醒之後不到兩個月,52人被捕的消息就來了。
一條高度標準化的「熟人公式」

Adrian當年是怎麼進入這個圈子的?過程簡單得讓人後背發涼。
2018年,一位前同事約他在巴耶利峇廣場吃飯。兩人吃著鴨飯,對方隨口提起自己在廣西南寧發現了一個「機會」。中國正在推動西部發展,南寧是面向東協的門戶城市,現在進去就像早年進入深圳一樣。Adrian只需要自己買張機票,到了那邊食宿全包。
他去了。五天行程里,沒有太多觀光,大部分時間都在見人、聽小型分享會。讓他後來反覆回想的一個細節是:負責接待和講解的,多數是新加坡人。
五天裡,他見到了其他來自新加坡的人,其中有一些看起來很有社會信用——包括一位曾獲Singaporean of the Year提名的人,和一名前國會議員。這些人現身說法,一度讓他的警惕大幅降低。
直到行程最後,他才接觸到真正的「商業模式」:交3萬或5萬新元會員費,再發展下線,從新會員的繳費中獲得回報。他做過生意,始終沒搞明白「錢到底投向了什麼資產」。
回到酒店後,他用英文上網搜索,幾乎沒有找到讓他警覺的信息。後來換成中文搜索,結果完全不同——台灣、馬來西亞和中國的媒體對南寧傳銷的報道大量湧現。騙局藏在語言盲區里,他的盡職調查也一樣。
他沒有投入那筆錢,只交了328元人民幣簽了一份「承諾」,回到新加坡後報了警。他在報案材料中提到,自己接觸的那個新加坡群體約有445人。
八年後的今天,CNA採訪了十多名被接觸過的新加坡人,還原出一條幾乎完全相同的路徑:從新加坡的朋友或熟人開始,幾次聚會聊生活、聊退休、聊未來規劃,信任建立後才出現廣西和南寧;受邀去中國四五天,有人安排食宿和行程,帶看城市建設和所謂的「發展中心」;最後才談錢、會員等級和招募佣金。
這套流程可以拆解成一個標準公式:在新加坡認識 → 在新加坡建立信任 → 到南寧集中說服 → 錢存入新加坡帳戶 → 回到新加坡發展下一批。
它不是一個突然出現的騙局,而是一條運行了至少八年的管道。52人被捕,只是這條管道被截斷的一瞬間。
新加坡人為什麼會被「南寧」吸引?

要理解為什麼這套公式能重複運作,需要先看懂它的「故事」為什麼有效。
它沒有編造一個不存在的南寧。廣西確實在發展,南寧確實是中國面向東協的門戶,中國—東協貿易確實在增長,新加坡和廣西之間也確實有真實的經貿合作。參與者去南寧看到的城市道路、商業設施、建設項目,很多都是真的。
這正是它最巧妙的地方:把真實存在的城市發展,接上一個與這些發展沒有真實收益關係的私人分錢體系。當有人告訴你「南寧在快速發展,這就是機會」,而你也親眼看到了南寧的變化,這個敘事就會變得很難反駁。
問題在於:一個城市在快速發展,並不等於你通過某個私人網絡交的5萬新元投資,能夠分享到這種發展。如果錢沒有進入任何可查的資產或項目,收益完全來自下一個加入者的繳費,那麼前面所有的「南寧敘事」都只是為最後一筆錢提供可信度。
CNA報道中提到,Michelle今年加入後,她和另一名成員一共轉了7.5萬新元。錢沒有進入中國境內的投資項目,而是轉入了介紹人的新加坡銀行帳戶。她沒有拿到正式收據,也沒有簽署任何合法的投資協議。
這套機制的本質,一直都很清楚。
新加坡早就知道傳銷長什麼樣

圖源:臉書
新加坡在1973年就通過了《多層次傳銷和金字塔銷售(禁止)法》,2000年進一步擴大定義。現行法律下,參與非法金字塔銷售計劃最高可被罰款20萬新元、監禁5年。
新加坡自己也出過大案。2006年至2007年,Sunshine Empire賣出超過2.5萬份「lifestyle packages」,收入約1.75億新元。它有電商平台、有電話服務、有積分、有海外投資項目——包裝得比南寧版本複雜得多。參與者曾被免費送去台灣看台中發展項目,回來後相信自己的回報來自這些海外投資。法院最後查明,主要收益其實依賴不斷銷售新配套。
新加坡高等法院對Sunshine Empire的概括非常直接:拿掉那些合法的外衣,它仍然是一套依靠新資金流入來維持的體系。
十幾年後看南寧版本,內核幾乎一樣。只是外衣換成了「南寧發展」和「中國—東協合作」。法律記住的是傳銷的結構,但普通人記住的往往只是它上一次長什麼樣。當它換了一套新敘事重新出現時,很多人認不出來。
52人不是起點,是節點

再看一遍時間線:2018年Adrian報警,提到約445人;2026年7月他公開文章,說「這套東西又回來了」;8月媒體開始報道;9月4日AsiaOne早間發布長文,同日CNA調查報道上線,下午新加坡外交部聯合聲明確認52人被捕。
這不是一個突然出現的問題,這是一個終於被擺上檯面的問題。
Adrian在7月公開文章後,大量人主動聯繫他,其中一些人的經歷比他當年更嚴重。這說明什麼?說明這條管道從來沒有真正斷過——它只是從公眾視野里消失了。
現在52個人被拘留在中國,外交部門已經完成三輪領事探視,沈穎也與大多數家屬見了面。但新加坡政府的立場也很清楚:不干預他國司法,被拘留者需按照中國法律獲得正當程序。
這也是現實的一部分。傳銷的故事借用了中新之間真實的經濟聯繫,人員頻繁往返兩國,但當案件進入法律程序時,決定每個人責任的,不是那些宏大的合作敘事,而是他們在廣西具體做了什麼。
傳銷最麻煩的地方

傳銷和其他騙局最大的區別是什麼?普通詐騙里,角色很清晰:一邊是騙子,一邊是被騙的人。傳銷的邊界是流動的。
一個人最初可能真的是因為相信朋友才加入,交完錢之後,為了拿回自己的損失,開始尋找新的人加入。接著學會怎樣說服別人、怎樣安排行程、怎樣講解制度。再往後可能開始培訓新人、管理團隊、收取資金。一個受害者,在這個過程中可能逐漸變成了這台機器的一部分。
Rachel在2016年加入,交了4.5萬新元。她後來發現事情不對決定退出,有人建議她找另一個人接手自己的位置,這樣錢就能回來。她沒有這麼做,因為她很清楚:為了把自己的4.5萬拿回來,把另一個朋友推進去,自己只是從受害者變成了傳遞者。她後來用了很長時間才陸續追回約2萬新元。
所以當52人被拘留時,簡單地稱他們為「受害者」或「騙子」都太早了。需要知道他們各自走到了哪一步。調查正在進行,法律的判斷自會給出答案。
52名新加坡人是在廣西被捕的。但如果把整件事倒過來看,這條路的起點從來不在廣西。
有人在新加坡被朋友介紹,有人在新加坡參加聚會,有人把錢轉進新加坡銀行帳戶。這套網絡在新加坡本地完成了信任建立、人員招募和資金流轉——南寧只是最後一站。
新加坡1973年就立法禁止金字塔銷售,中國1998年就全面禁止傳銷。兩邊都吃過虧,都知道這東西怎麼運作。但問題是:法律記住了它的結構,普通人記住的只是它上一次的樣子。
這一次,它不再賣保健品,也不直接談暴富。它先聊南寧的發展,再聊中國—東協合作,最後才拿出那張需要不斷拉新人才能賺錢的關係網。
52人被捕,意味著這個換了外衣的故事,終於被拆穿了。但更大的問題是:當下一個外衣出現時,還會不會有人認不出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