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金。(圖:法新社)
十多年前本地曾發生「金玉華黃金投資騙案」,警方充公了相關公司總值超過150萬元的資產。內政部長尚穆根表示,警方將向法庭申請,將這些資產發放給索賠人。
尚穆根部長前天(13日)以書面答覆工人黨主席林瑞蓮在國會上,有關案件進展的詢問時透露了以上消息。林瑞蓮也詢問了警方追回的犯罪所得如今的價值是多少,以及受害者幾時可以提出索賠。
金玉華(Genneva)是本地註冊的黃金投資公司,在2008年到2012年間推出「黃金回購計劃」,以高達36%的高額回報率遊說客戶購買黃金。公司接著要求客戶將金條寄放在公司進行檢測,過後再歸還同等黃金。據了解,金玉華總共回收了大約3500公斤的黃金。
後來金玉華被揭發典當了投資者的黃金套現,導致多名銷售員和高管被捕、被控及判刑。
尚穆根部長表示案件已在數年前完成調查工作,前後共有六人被控,其中五人已被定罪判刑,剩下一人的案仍在等待審理。
他說,警方將向法院申請,把當初從金玉華及關聯公司充公,價值超過150萬元的資產,發放還給潛在的索償人。「發放過程複雜,可能需要一些時間,因為潛在的索賠人眾多。警方在適當的的時候會通知他們提出索償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