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男子替一對夫妻從馬來西亞買狗走私入獅城販賣,從中賺取酬勞,結果在走私5隻博美犬時,在新加坡兀蘭關卡被抓個正著。
被告白嘉豪(22歲)面對11項牴觸動物和飛禽法令的控狀,周五(16日)承認其中4項,被判坐牢14周。
被告早前因牴觸關稅法令、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案(沒收利益)和妨礙司法公正,2025年10月已被判坐牢13個月和罰款2000新元。
根據案情,被告還有兩名同夥,分別是林袁進和黃秀藤,兩人是夫妻關係。被告和林袁進是透過舞獅隊認識的。
被告在2023年4月間和同夥聊天時,得知他們想從馬來西亞把狗帶進獅城賣,但被告當時還在服役,所以拒絕參與。
同年年中,黃秀藤透過TikTok找到供應商後,以一隻800新元的價格,購買3隻黃金獵犬。過後,兩人成功將這第一批狗走私入獅城。黃秀藤過後在網路上轉賣,每隻狗賣出2500新元,從中共賺取5100新元。夫妻見利潤高,因此決定繼續做這盤生意。

同年10月,林袁進問被告是否有興趣幫助他們從馬來西亞運送狗到獅城,他會根據狗的大小,給被告250新元到300新元的酬勞。
被告同意後,黃秀藤聯絡馬來西亞的供應商,談妥價格確認下單後,即安排供應商把狗送到他們在新山一帶租下的公寓。
林袁進則通知被告到公寓,由被告把狗裝入塑膠箱後,3人再分開從公寓各自出發回獅城。回新後,被告再把狗交給兩人。
同年10月間,被告多次幫兩人走私狗到獅城。同年12月25日,被告到馬來西亞找朋友,隔天收到林袁進叫他幫忙走私5隻狗和漏稅煙的要求,雙方也協議「運輸費」為1650新元。
年12月27日,凌晨2時,被告把5隻狗放在後車廂後,從兀蘭關卡入境,結果被執法人員逮捕。 (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