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歲少年載著一名男性乘客所騎乘的未經註冊電動個人代步工具。(圖:新加坡警察部隊)
兩名少年涉嫌在不同案件中逃避警方路障檢查,以及導致交通警察和陸路交通管理局執法人員受傷,星期三(24日)被控上法庭。
警方前天(23日)發文告說,兩起案件都發生在聯邦西道(Commonwealth Avenue West)一帶,由交通警察和陸交局聯合展開的路障執法行動中。
15歲少年棄車逃跑後被捕
首起案件發生在去年3月21日晚上約11點25分。一名15歲少年騎著未經註冊的個人代步工具(PMD)在公路上行駛時發現前方設有路障,於是騎上人行道,丟下個人代步工具後與后座乘客一同徒步逃離現場。兩人隨後被交通警察拘留。
15歲少年將面對逃避警方路障檢查、在公共道路騎行個人代步工具、在人行道騎行個人代步工具,以及騎行未經註冊個人代步工具等多項控狀。
16歲少年高速闖路障撞傷兩執法人員
另一起案件中,一名16歲少年駕駛未經註冊的車輛高速駛向路障,撞上駐守現場的一名交通警察和一名陸交局執法人員。
其中,28歲的交通警察出現頭部血腫、身體多處擦傷及髖部疼痛;44歲的陸交局執法人員傷勢較重,包括腦部受傷、膝蓋骨折、肌肉撕裂及韌帶扭傷。兩名執法人員和涉案少年都在清醒狀態下送院治療。
警方表示,這名16歲少年將被控逃避警方路障檢查、魯莽駕駛導致他人重傷、魯莽駕駛導致他人受傷、未達法定年齡駕駛、駕駛沒有保險保障的車輛,以及使用未經註冊車輛等罪名。
警方:嚴厲對付逃避路障者
警方指出,設立路障旨在震懾和偵查犯罪活動,公眾在接受檢查時應配合執法人員工作。警方對任何逃避路障並危及執法人員及公眾安全的行為採取強硬立場,並將毫不猶豫採取執法行動。
警方也提醒,電動個人代步工具不得在公共道路上行駛,違例者將面對執法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