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11月4日),《職場公平法》第二階段法案在國會三讀通過。人力部長陳詩龍宣布,這部醞釀了四年的法律將在2027年底正式生效。對新加坡的打工人來說,這意味著更強的保障和更公平的職場環境。

打工人能得到什麼實惠?
性別、年齡、種族、宗教、殘障……這些常見的職場歧視,以後都有靠譜的申訴通道了。
新法覆蓋了勞資政公平與良好僱傭聯盟接到的95%以上投訴類型,包括各種常見歧視形式。更重要的是,它強化了職場公平的作用,讓雇員能真正維護權益,同時也推動僱主主動創建更和諧的工作氛圍,避免歧視問題釀成大麻煩。
陳詩龍解釋說,提高上限是為了讓收入較高的專業人士、經理和執行人員,也能使用僱傭糾紛索償庭這個「更負擔得起、更快捷」的渠道,而不用花大錢去高庭請律師打官司。
新法覆蓋了勞資政公平與良好僱傭聯盟接到的95%以上投訴類型,包括性別、年齡、種族、宗教、殘障等各種常見歧視形式。
申訴程序以「三步走」的方式設計:
第一步:公司內部申訴。先給僱主一個自我糾正的機會。
第二步:第三方調解。索償3萬元以下的案子,由勞資政糾紛調解聯盟處理;超過3萬元的可以找新加坡調解中心等機構。政府正在培訓調解員,讓他們學會用更包容、敏感的方式處理複雜案件,尤其是涉及殘障者和心理健康問題的申訴。
第三步:仲裁或法院。只有調解徹底沒戲了,才走到這一步。25萬元以下交給索償庭,更高的才上高庭。
陳詩龍特彆強調,由於職場歧視案件涉及種族、宗教等敏感話題,所有審理都會閉門進行,但判決結果會公開發表,「幫助勞資雙方更好地了解《職場公平法》是如何運用的」。
防濫訴,也防打擊報復
法案不是一邊倒向雇員。它設置了多重保障機制,防止有人惡意申訴或濫用訴訟權,保護守法僱主的權益。
另一方面,法律也明確禁止僱主對申訴者進行打擊報復。違規的僱主會面臨人力部的處罰——這條很關鍵,不少人之前不敢投訴,就是怕丟飯碗。
新加坡花六年時間打造出一套強有力的反歧視機制。它不只給打工人明確的維權通道,還通過低成本程序和反報復保障,真正維護職場和社會和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