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搞笑短劇演員強姦案 律師上訴指女事主捏造證據

2026/08/15   •   167閱
本地搞笑短劇頻道Wah!Banana前演員萊夫潘菲洛夫(Lev Panfilov)因強姦及性侵被判監禁11年半,現對其判決提出上訴。辯方律師指控女事主證詞存在關鍵矛盾,並質疑關鍵物證血跡內褲的真實性。閉路電視畫面與事後簡訊往來是否能成為洗脫冤屈的關鍵?案件真相究竟如何,快來閱讀詳細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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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短劇頻道Wah!Banana的前演員Lev Panfilov在2023年5月16日離開高庭。(圖:CNA/Marcus Mark Ramos)

本地搞笑短劇頻道Wah!Banana前演員萊夫潘菲洛夫(Lev Panfilov)的代表律師針對他的強姦罪判決提出上訴。律師指女事主的供詞存在多處關鍵矛盾,並且捏造證據。

辯方律師促請上訴庭推翻這名俄羅斯籍網紅所面對的四項裁決,宣判他無罪。30歲的萊夫潘菲洛夫面對的控狀包括強姦、性侵和非禮。

新傳媒亞洲新聞台CNA報道指出,被告早前因為2021年1月12日在他居住的公寓所發生的性侵事件,被判監禁11年半以及鞭刑12下,不過鞭刑至今仍未執行。

由於案件沒有目擊者,本案的關鍵爭議在於,雙方當時發生的性行為是否出於自願,被告堅持雙方是自願發生性關係,女事主則持不同說法。

辯方律師提出上訴時主張,女事主的證詞並未達到「異常令人信服」的法律標準。

辯方:女事主的證詞和證據難以讓人信服

辯方指女事主是通過交友應用Tinder認識被告,她最初向警方表示沒有強姦案的證據,但之後卻拿出一條沾有血跡的內褲。為了找到這條內褲,她必須從一個已經放置約一星期的洗衣籃中翻找衣物。

辯方聲稱,內褲上的血跡其實來自女事主的經血,不是來自案發期間所受的傷。她的月經是在所指性侵事件發生兩天後開始。

衛生科學局此前表示,技術上可以進行檢測以區分兩者,但當時並沒有進行相關檢驗。

辯方也列舉女事主供詞中有多處矛盾。例如,女事主曾告訴醫生,她在遭性侵時曾經尖叫,不過她後來在審訊中供稱,自己當時想要尖叫,但實際上沒有叫出聲。

辯方律師指案發時,被告的室友在公寓內,而室友表示當時沒有聽到任何騷動。辯方律師主張,女事主改變說法,是因為她意識到自己曾經尖叫的說法,和室友證詞難以吻合。

此外,辯方律師稱,女事主在性侵事件後的行為也可疑,她曾向另一名醫生求診,要求醫生出具一份備忘錄,說明她所受的傷勢以及可能的理由。

不過當醫生告訴她必須先報警後,她要求醫生取消她在診所的登記。

辯方律師說,被告認為女事主之所以在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後改變說法,最合理的解釋是她認為被告刻意不理會她。

閉路電視畫面和簡訊透露關鍵信息

辯方律師也援引女事主離開被告公寓電梯大廳的閉路電視畫面,指畫面中的女事主正在使用手機,外表也看不出明顯受到驚嚇。

辯方說:「她連頭髮都沒有亂。」

梅達順大法官點出,女事主曾供稱,她在遭性侵期間頭髮被粗暴拉扯,但從閉路電視畫面看來,似乎沒有出現這樣的跡象。

大法官也對雙方事發後的簡訊往來產生疑慮,他說被告似乎並不介意女事主自行離開。

大法官說:「我的意思是,如果剛剛發生的是一宗暴力強姦案,而這個人據稱此前曾兩度嘗試逃走,那麼一般來說,人們或許會擔心她離開後是否會去報警。」

根據女事主的證詞,她離開被告住家後,被告曾發簡訊詢問她情況如何,以及是否已經安全到家。而女事主當時作出了正面的回應。

大法官補充,如果女事主所描述的是一場如此暴力的性侵,但事後外表卻沒有凌亂,那麼一般應有某種解釋,例如她可能曾整理儀容。

他說,如果沒有任何解釋,這一點便與她的說法存在不一致。

此外,針對沾有血跡的內褲,控方解釋女事主當時已經忘記這條內褲,直到母親提醒她把內褲帶到警察局,她才想起來。

大法官也認為這點令人難以理解,因為女事主此前曾稱回家看到沾血內褲時,曾情緒崩潰並哭泣,因此很難理解她之後為何會忘記這件事。

審理上訴的上訴庭由大法官梅達順、法官洪清福及蘇西爾耐爾(Sushil Nair)組成。

上訴庭將擇日公布裁決,具體日期尚未確定。

庭審結束後,被告獲准與母親、女友以及一名大使館代表交談片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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