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台灣男子涉嫌利用盜取的信用卡信息購買了3部iPhone,隨後將其交給兩名新加坡人。
三名男子(一名台灣籍,兩名新加坡籍)因涉嫌支付欺詐被捕,此前一名受害者的信用卡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被刷掉了5,700新加坡元。
新加坡警察部隊(SPF)在上周五(6月12日)發送給MS News的新聞稿中表示,該台灣男子涉嫌使用盜取的信用卡詳情購買了包括三部iPhone在內的多種商品。

警方在6月10日接到報案後鎖定台灣男子
受害者於6月10日向新加坡警察部隊報案,稱其信用卡在兩次未經授權的交易中被刷走了共計5,697新加坡元。
中區警署的警員通過廣泛的實地調查以及查看CCTV和警方攝像頭圖像對該案進行了調查。
最終,他們鎖定了一名28歲的台灣男子。
台灣男子涉嫌通過NFC支付盜刷購買3部iPhone
初步調查顯示,該台灣男子涉嫌使用一個移動應用程式將盜取的信用卡信息加載到手機中。
隨後,他涉嫌通過近場通信(NFC)支付,在一家商店欺詐性地購買了三部iPhone 17 Pro Max。
事實上,進一步調查顯示,他在一名海外操盤手的指示下,還涉嫌使用盜取的信用卡信息購買了其他物品,如電子設備和金飾。

新加坡警察部隊表示,他隨後將這些物品交給兩名24歲的新加坡男子,而這兩名新加坡人隨後將物品轉交給新加坡境內不具名的第三方。
警方逮捕嫌疑人,沒收物品及現金作為證據
新加坡警察部隊指出,在受害者報案後的48小時內,三名男子全部被捕。
警方從他們身上沒收了手機、數字設備以及約57,000新加坡元的現金。

被認為是通過欺詐手段獲取的各種物品也被沒收作為證據,包括手機、一副無線耳機和金飾。

三人被指控共謀詐騙
調查顯示,三人均參與了同一套詐騙計劃。
上周六(6月13日),他們被起訴於法院,被指控觸犯《1871年刑法典》第420條及第109條的「共謀詐騙罪」。
如果罪名成立,他們每人都面臨最高10年的監禁,以及罰款和/或鞭刑。
未經授權使用他人卡片是嚴重犯罪
新加坡警察部隊提醒公眾,未經授權使用他人的信用卡或借記卡是嚴重的犯罪行為。
警方對從事欺詐活動的人採取「嚴肅態度」,並將依法處理犯罪者。
新加坡警察部隊建議,信用卡和借記卡持卡人在卡片丟失或被盜時應立即致電銀行,並採取預防犯罪措施。
這些措施包括:選擇開啟任何扣費的簡訊通知,以及不要點擊不請自來的電子郵件和簡訊中的URL連結。
此外,絕不能將卡片詳情和一次性密碼(OTP)透露給他人,尤其是陌生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