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拉尤使用無人機拍攝的受保護區域畫面。
(新加坡訊) 32歲泰國籍攝影師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在新加坡飛行無人機進行拍攝工作,拍攝到的畫面包括新加坡西部受保護的軍事地區,空軍偵測到不明無人機進入受保護區,民航局追查來源,攝影師因此遭到扣押,被判罰款1萬5000新元。
被告普拉尤在法庭上承認兩項牴觸航空法令和無人機條例的罪名,另外5項性質相近的控狀在判刑時被列入考慮。
根據亞洲新聞台報道,被告常駐泰國曼谷,是為多家公司提供服務的自由攝影師。他2025年在泰國購買一架無人機,用於商業拍攝工作及個人用途。
被告今年3月前為一家C&R Interiors公司在泰國提供攝影服務。這家公司是新加坡註冊公司,在新加坡地和馬來西亞都設有辦公室。
今年3月,公司員工邀請被告出席馬來西亞辦公室的開幕儀式。被告決定在前往吉隆坡之前,先到訪新加坡。
C&R Interiors的新加坡辦公室位於裕群彎20號,鄰近巴西拉峇軍營及新加坡武裝部隊軍事學院,這兩個地點均被列為受保護區。
被告於4月20日抵達新加坡,隔日在該員工的邀請下前往公司新加坡辦公室。這名員工請被告協助拍攝新加坡辦公室的照片和視頻,作為在泰國製作市場推廣的材料。被告一開始使用手持相機拍攝,但對照片和影片品質不滿意,決定改用無人機拍攝。
4月21日,上午約8時20分,他在C&R Interiors的新加坡辦公室一帶開始操作無人機,過程持續26分鐘,最高飛行高度達到約459米。
飛行期間,無人機進入了巴西拉峇軍營和武裝部隊軍事學院所在的受保護區。拍攝的畫面包括辦公室的外圍區域和受保護區。但被告並沒有在商業活動中操作無人機所需的許可證,他也沒有獲得授權,使用無人機拍攝受保護區範圍。
大約上午8時23分,空軍部隊偵測到一架不明無人機飛入受保護區,立刻通知民航局。民航局隨後追蹤到被告的所在地,也就是C&R Interiors在新加坡的辦公室,並通知警方前往現場。
警方扣押無人機並發現裡面存有至少18條視頻,其中3條拍攝到了受保護區的部分範圍。
根據相關法令,任何人在未取得許可證的情況下,為商業用途操作無人機,可被判最高罰款5萬新元,或監禁最長兩年,或兩者兼施。
未經許可在受保護區上空操作無人機者,可面對相同刑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