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iStock)
一名中國籍男子被指企圖以200元賄賂移民與關卡局一名督察,好讓自己能順利入境新加坡,星期四(11日)被控上法庭。
根據貪污調查局發出的文告,34歲中國籍男子林澤坤,被指5月18日在兀蘭關卡被拒絕入境後,試圖以200元賄賂移民與關卡局的督察Goh Hee Chuah,以換取對方讓他入境我國。
這名督察拒絕受賄,案件隨後轉交給貪污調查局。
林澤坤星期四在《防止貪污法令》(Prevention of Corruption Act)第6(b)條例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最長五年監禁或最高10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當局強調,我國對貪污採取零容忍態度,當局會調查所有與貪污有關的投訴和舉報,包括匿名舉報。根據法律,舉報人的身份將受到保護,除非法院裁定舉報人的陳述作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