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員於是從駕駛座的車窗伸手進入車內,企圖關掉引擎,被告突然搖上車窗,將警員手臂夾住。(圖:CNA/SG Road Vigilante/視頻截圖)
一名德士司機開車時使用手機被交通警察截停,竟用車窗夾緊交警並多次往前挪車,導致他的手臂骨折。司機昨天(30日)被判處七天監禁,並被吊銷各級執照八個月。
72歲的德士司機Jeremiah Ong Seng Hwee共面對兩項控狀,指他牴觸刑事法典第338(a)條文因魯莽行為導致他人重傷,以及開車時使用手機違反公路交通法令(Road Traffic Act)。最後,控方針對第一項控狀提控他,另一項罪名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2022年10月9日下午5點左右,受害交警騎摩托車巡邏時,發現被告邊開車邊用手機,遂示意他在花拉路(Farrer Road)停下。警員下車後,告知他已觸法,並要求他出示證件及下車。但被告拒不配合。
警員於是把手從駕駛座的車窗伸入車內,企圖關掉引擎。不料,被告突然控制車窗上升,將警員手臂夾住,並多次開車向前挪動。警員不斷喊停,被告卻一直到有路人介入才停車並下車。
受傷的警員當天被送院治療,被診斷右臂肱骨骨折,手腕也有輕傷,獲得14天病假,醫療費共128元。這筆費用已由被告進行賠償。
控方指出,被告有違反交通規則的前科,包括在2020年闖紅燈和超速行駛、2021年疏忽駕駛,以及2022年闖紅燈的記錄,因此要求法官判處他8000至9000元罰款及吊銷各級執照8到10個月。
最終,法官判處被告坐牢七天和吊銷各級執照八個月。下判後,被告要求延期服刑,獲法官批准,他目前以5000元保釋在外,並將在下個7日開始服刑。
根據法律,因魯莽行為導致他人重傷者可判最高兩年監禁、罰款最高5000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