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男子到前女友住處盼「偶遇」,見她與男友人同行,先失控向男方動粗,再揮拳將女方打倒在地,還開車沖向男方;他也涉及多起其他罪行,被判入獄打鞭。
《新明日報》報導,被告彭仰光(26歲,譯音)日前承認包括蓄意傷人、持有危險武器、無照駕駛與牴觸防止騷擾法令在內的四項控狀,法官把他面對的另七項控狀一併納入考量後,判處他監禁8個月又9周,外加6下鞭刑,同時不得擁有各級駕照兩年。
其中一宗案件的受害者是被告23歲時的女友,但兩人後來分手。

被告彭仰光揮拳將前女友打倒在地。(示意圖)
案情顯示,2022年7月5日下午5時許,被告在沒有駕照的情況下,駕駛一輛借來的轎車到全島多個地點,最後前往坎貝拉一帶送電子煙。
當晚約10時20分,被告抵達坎貝拉街第106B座組屋,欲重溫與前女友的回憶,同時希望能偶遇對方。
隨後,他發現前女友正與一名男性友人交談,隨即上前辱罵該男子,並向對方揮拳。男子逃跑後回頭髮現,被告持續朝前女友頭部及肩部揮拳,令她倒地,當下大聲喝止被告。
被告朝他追去,男子逃入多層停車場,被告放棄追趕後,轉而踢踹男子的車輛,並返回自己的轎車內。
之後,他見男子仍在停車場內,竟駕車朝對方方向駛去,男子連忙逃往附近咖啡店躲避。
被告離開後,男子返回事發地點,發現兩名路人在場,並請其中一名女子協助報警。
前女友於隔日就醫,診斷顯示其右後腦有約1公分裂傷,右後肩出現紅腫,獲得四天病假。
控方在庭上陳詞時說,被告早在同年6月22日便曾對同一名受害者(前女友)動粗,案發後離開現場;此外,被告在無駕照情況下長距離駕駛並載友上路,對自身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構成威脅。
案情顯示,去年12月12日凌晨1時33分,被告在接受調查時對警員出言不遜,並以左肘揮向其中一名警員,誤擊對方下巴。被制服過程中,被告仍不斷辱罵在場的9名警員。
此外,今年1月3日凌晨1時許,被告與數名同夥持刀威脅一名女債主及其友人,期間揮刀砍傷女友人的手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