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本可避免的火災,奪走了四條鮮活的生命,其中包括一名3歲女童。
2026年1月14日,60歲男子Ithnin Hurdi因涉嫌在勿洛組屋火災中「實質性增加火患風險」被控上法庭。這起令人心碎的悲劇,起因竟是一根被隨手擱置的香煙。
火災經過:十分鐘的疏忽,一生的傷痛
2022年5月13日清晨5點20分左右,Ithnin起床準備上班。當時,與他同住的56歲屋主陳女士正在為他準備早餐。Ithnin先在主臥點了一支煙,隨後坐到客廳的躺椅上穿鞋。離開前,他將仍未熄滅的香煙,隨手擱在了旁邊一堆紙箱上。

約5點45分,Ithnin在途中突然想起香煙未處理,急忙發送兩條語音信息給陳愛蓮,請她處理。陳女士回復後將香煙拿走並返回房間。
然而,這支煙已被擱置了10到15分鐘。
根據國家法院驗屍官Adam Nakhoda的判斷,香煙的熱灰、餘燼或點燃的煙頭可能導致紙箱陰燃。約45分鐘後,客廳陷入火海。鄰居在早上6點30分左右報警,民防部隊在7點05分將火撲滅。
傷亡情況:一個家庭幾乎被徹底摧毀
起火單位內住著五人:
陳女士(56歲),屋主,與Ithnin是伴侶關係。
租戶譚先生(35歲)、其妻郭女士(34歲)、及其3歲女兒。
消防員在現場發現陳女士時,她已被嚴重燒傷,當場宣告死亡。譚家三口被發現時已無反應,緊急送醫後,父親和女兒在同日上午不治身亡,死因均為吸入濃煙。
唯一在火災中倖存的郭女士,因吸入濃煙導致腦部受損,陷入長期植物人狀態。2024年3月24日,她在吉隆坡一家醫院離世。
令人唏噓的是,她帶著在馬來西亞生活的女兒來新加坡,僅僅三天後就遭遇這場災難。

2023年11月,驗屍官裁定這起死亡案件為「不幸的意外」。
法律追究:近四年後正式提控
2026年1月14日,Ithnin被控一項「導致或增加危險火災風險」的罪名。
根據控狀,他涉嫌將點燃的香煙放在客廳紙箱上,「實質性」地增加了引發火災的風險。
同日,他還因另一起無關案件被控「嚴重傷害罪」:指控指他於2023年10月6日清晨,在 Spooner 路與 Kampong Bahru 路交界處,駕駛貨車右轉時未讓路,撞傷一名32歲男行人,導致對方受重傷。
案件將於2026年2月11日再次過堂。
安全貼士
確保煙蒂完全熄滅後再丟棄
勿將易燃物(如紙箱、報紙)靠近熱源
家中建議安裝煙霧報警器
規劃家庭逃生路線,以備不時之需
一條生命可能因一個隨手動作而消逝
一個家庭可能因一次疏忽而破碎
生命不能重來,安全意識必須時刻在線
願逝者安息,生者警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