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在新加坡通過 Instagram 銷售奢侈品假貨的賣家,在法院明確了商標損害賠償計算方式後,被判處向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支付 51 萬新元(約合 40.3 萬美元)。
在三名法官組成的合議庭認為此前判給路易威登馬萊特(LVM)的 20 萬新元賠償金不足後,將賠償金額提高了一倍多。
法院在 5 月 6 日(周三)發布的判決書中指出,賣家 Ng Hoe Seng 在禁令發布後仍繼續銷售和宣傳假冒產品,且在整個訴訟過程中表現出逃避和不配合的態度。
Ng Hoe Seng 通過 Instagram 用戶名「emcase_sg」以及後來的「emcrafts_sg」經營在線商店,銷售和宣傳的假冒產品涵蓋了從手機殼、護照夾到眼鏡盒等多種品類。
此案涉及 9 個類別的 13 項路易威登註冊商標。
2023 年,在去年進行了一次「釣魚式購買」後,LVM 向 Ng 發出了停止侵權函。
隨後,Emcase 停止了帳號註冊並讓原 Instagram 頁面處於停用狀態,但通過另一個使用不同用戶名的 Instagram 頁面繼續進行產品的廣告宣傳和銷售。
在進行第二次「釣魚式購買」後,LVM 起訴 Ng 侵犯商標權。
2023 年,高等法院做出有利於 LVM 的裁決並開始評估損害賠償。由於 Ng 未提交任何抗辯意向通知,判決屬於缺席判決。
隨後,高等法院在 2025 年認定 Ng 至少實施了 121 起商標侵權行為,並判處 LVM 獲得 20 萬新元的法定賠償金。
LVM 對該裁決提出上訴,認為其有權獲得更高金額的賠償,且賠償金應基於每一個被侵犯的商標進行計算。
隨後,案件提交至上訴法院,以確定法官在解釋《商標法》以及評估所授予的法定賠償金時是否存在錯誤。
上訴法院不同意 LVM 對該法的解釋。
法院在周三的判決書中表示:「如果議會意圖按『每個商標』為基礎來評估損害賠償,它本應使用明確的措辭來表達這一點」。
法院裁定,賠償金應根據涉及的每種假冒產品類型進行評估。
法院將九種類型的假冒產品劃分為大類,並根據銷售數量和廣告量、假貨與正品之間的價格差距,以及 LVM 是否銷售同類產品等因素分配金額。
法院還認定 Ng 的侵權行為屬於「極其惡劣」,並指出其行為理應獲得更高水平的法定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