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 一名馬來西亞男子欲攜近40萬新元和1000餘令吉的非法收益入境新加坡,過關時被識破,不僅現款全數充公,還吃上牢飯。
新加坡警察部隊周二(28日)發文告說,57歲的馬國籍男子張金英(譯音)於去年5月23日企圖帶著巨款從大士關卡入境,被抓個正著。這是「跨國現金申報制度」下,跨部門聯合執法的成果。
新加坡商業事務局轄下的特別詐欺調查小組與移民與關卡局的執法人員進行檢查時,發現張金英的汽車後廂有個袋子,裡面裝了很多現款,共有39萬8775新元和1621令吉。
由於張金英未準確申報所攜帶的現金,也無法合理解釋這些錢的來源,因此被懷疑是非法所得,隨後被查扣以備進一步調查。
當局的調查揭露,這些款項是張金英在馬來西亞為非法賭博活動和大耳窿充當跑腿所賺取的佣金。
今年3月26日,張金英在法庭上,對持有犯罪收益和對跨境現金流動作不實申報的控狀認罪。他隨後被定罪,判處監禁10個月3天。
法庭在4月16日也核准控方申請,將查扣的現金全數充公。
新加坡警方提醒旅客,在新加坡出入境時,若攜帶總值超過2萬新元或等值外幣的現金,或不記名票據,都必須申報。違法者可被判罰款最高5萬新元,或長達3年監禁,或兩者兼施。法庭也可能下令充公任何與罪行相關的錢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