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案件,再次敲響「電子煙零容忍」的警鐘。
🚇 地鐵車廂吸電子煙被判罰款2200元
一名男子因在地鐵車廂內公然吸電子煙,被拍下視頻上傳網絡,最終被執法單位鎖定身份並提控上庭。
被告鄭春龍(37歲,譯音)星期二(2月24日)承認兩項牴觸新加坡《煙草(廣告與銷售控制)法令》的控罪,被法庭判罰款2200元。

📹 視頻曝光 身份被鎖定
案件源於去年4月,一段TikTok視頻在網上流傳。畫面顯示,一名男子在地鐵車廂內吸了一口電子煙後迅速收起。
視頻曝光後,執法單位展開調查。衛生科學局人員於去年4月22日突擊搜查被告住家,不過當時未發現違禁品。
當局出示視頻後,被告承認自己就是畫面中的男子,並表示電子煙已丟棄。
他供稱,所購買的電子煙均為自用,並未販售,用完後便丟棄。
⚖ 兩項控罪 罰款2200元
根據新加坡法律:
擁有電子煙:最高罰款2000元
購買電子煙:最高罰款2000元
被告因兩項罪名合計被判罰款2200元。
法官在下判時指出,在地鐵車廂吸電子煙,會影響其他通勤者,包括學生與孩童,行為不可接受。
🚫 新加坡對電子煙「零容忍」
新加坡一直對電子煙採取嚴格立場。電子煙在本地屬於違禁品,無論是:
購買
持有
使用
進口
販售
均屬違法。
法官也特別提醒,電子煙不像超市合法售賣的食品般清楚標示成分,吸食者甚至無法確定自己吸入了什麼物質,存在健康風險。
🔎 提醒
近年來,多起案件顯示——
只要被拍下、被舉報,即使事後丟棄,也仍可被追查與提控。
在新加坡,電子煙並非「灰色地帶」,而是明確違法。
在公共運輸工具內吸食,更是雙重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