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和樓上鄰居結下樑子,88歲阿公24次從廚房窗口,用棍子將裝有垃圾的袋子挑放在鄰居的冷氣機窗台上,進行騷擾,結果被判罰款3000元。
被告是88歲的朱賀強(譯音),他面對兩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控狀。
他承認其中一項,另一項則待法官下判時考慮在內。
案情顯示,被告住在瑪格烈通道一帶組屋11樓的一間單位,他與住在樓上的鄰居處得不愉快,於是在去年11月14日至今年8月28日間,24次從住家廚房窗口,用棍子將裝有垃圾的塑料袋,挑放在鄰居的冷氣機窗台上。

被告朱賀強。
法官下判時指被告故意騷擾鄰居的行為不僅具恐嚇性,也非常反社會,最後判被告罰款3000元。
記者昨天上午走訪組屋,有居民稱受害鄰居已在一個多月前搬走了。
據觀察,該鄰居的單位目前正在裝修。同層居民透露,曾看過被告上來敲門,疑似要找該鄰居。
案情揭露,60歲的男鄰居更早之前就被騷擾,他在去年11月11日就報警指有人在他住家外扔垃圾。被告把垃圾擱置在鄰居冷氣機窗台上的行經,被鄰居的電眼拍下。
鄰居感到被騷擾,撿起垃圾時還要擔心自身的健康和安全。
被告在庭上稱無話可說,但被判刑後又要求法官降低罰款額。
被告在兒子陪同下出庭,他沒有案底,也沒有聘代表律師。他在求情時表示無話可說,可是在法官下判後,又說自己沒有收入,家裡很窮,希望法官能降低罰款數額。
不過法官表明已下判,被告最後接受裁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