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菲律賓籍女傭在休息日違規當鐘點女傭,與僱主一同被罰款的案件引發關注。

被告菲律賓籍女傭琵鐸(Pido Erlinda Ocampo),今年 53 歲,自 1994 年起便在新加坡工作,前後為四任僱主服務,時長近 30 年。
2018 年,她通過時任僱主的朋友介紹,開始在休息日到蘇愛碧(64 歲,音譯)家當鐘點女傭,負責掃地、抹地、洗風扇以及燙衣服等工作,每次工作三到四小時,一個月工作兩到三次,每月可賺 375 元現金。
後來,琵鐸又通過蘇愛碧的介紹,於 2019 年 9 月 1 日到 2020 年 2 月期間,到蘇愛碧的老闆家當鐘點女傭,一個月工作一到兩次,每次三到四小時,月薪 450 元。
因新冠疫情來襲,琵鐸暫停了在這兩家的兼職工作,直到 2022 年 3 月 1 日又恢復。
2024 年 12 月,新加坡人力部接獲相關通報後展開調查,最終揭發了兩人的罪行。
琵鐸面對四項牴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的罪行,她承認其中兩項;蘇愛碧面對兩項牴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的罪行,承認一項。
主控官指出,蘇愛碧明知琵鐸沒有合法准證,仍主動聯繫聘用她當鐘點女傭,因此建議法官判她罰款 7000 元到 8000 元之間。
而琵鐸因非法當鐘點女傭,每月多賺 825 元,主控官建議判她罰款 1 萬 3000 元到 1 萬 4000 元之間。
8 月 25 日,法官將兩人所面對的餘下控狀納入考量後,判琵鐸罰款 1 萬 3000 元,蘇愛碧罰款 70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