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輛消防車和另外兩輛重型車輛在雙溪加株一帶發生車禍,導致四名民防人員受傷。(視頻截圖:Facebook/Singapore roads accident.com新加坡公路意外網頁)
一名民防部隊人員在駕駛消防車時被指打瞌睡,導致消防車和另一輛卡車相撞,造成三人受傷。這名消防員星期三(20日)被控上法庭。
根據法庭控狀,28歲的Muhammad Imran Norzehan被控危險駕駛造成嚴重傷害的罪名。
這起事故發生於去年1月23日下午1點47分左右,地點是雙溪加株1街。
被告當時未能妥善控制消防車,並在駕駛過程中打瞌睡,導致消防車向右偏離。
這輛消防車隨後撞到一輛停靠在路邊的卡車,由於撞擊力太大,貨車向後猛衝,並撞上了另一輛拖車頭(prime mover)。
控狀指出,這起事故給被告的三名乘客帶來嚴重的傷害。傷者皆為民防人員,年齡為21和22歲。
他將在6月29日過堂。
民防部隊受詢時表示,當局非常重視人員及公眾的安全,並要求所有人員在執行職務時,保持應有的謹慎態度,並遵守高度專業標準。
事件發生後,新加坡警察部隊已迅速啟動對被告的調查。他隨後已被調離前線崗位,改而擔任行政職務。
由於案件目前仍在司法程序中,民防部隊表示無法進一步置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