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iStock)
警方展開為期兩周的全島執法行動,共有579人因涉嫌參與詐騙案,正在協助警方調查。當局透露,涉及案件超過1469起,受害者損失金額一共約1800萬元。
警方前天(16日)發文告說,來自商業事務局和七個警署的執法人員在這個月2日到15日之間展開聯合執法行動,共有359名男子和220名女子因涉嫌參與詐騙活動而協助調查。他們年齡介於15歲到83歲。
警方表示,這579人相信涉及超過1469起詐騙案,包括電子商務、冒充朋友、求職、冒充政府官員、投資和租房的騙局。受害者損失金額高達1800萬元。
涉案者因涉嫌欺詐、洗錢或無執照提供付款服務等正接受調查。
根據《刑事法典》,欺騙罪一旦罪成,可判最長十年監禁和罰款;洗錢罪最高可判十年監禁、罰款最高50萬元,或兩者兼施;無執照提供付款服務則可判罰款最高12萬5000元、監禁長達三年,或兩者兼施。
另外,詐騙犯、詐騙團伙成員或招募者一旦罪成,將面對至少6下、最高24下的強制鞭刑;協助詐騙分子轉移贓款、提供SIM卡或Singpass帳號的錢騾也可能面對高達12下鞭刑。
警方提醒公眾,任何與這類案件相關者都將受到法律制裁。在設施限制框架(Facility Restriction Framework)下,涉及錢騾相關罪行者,無論是在調查中被評估為高風險、已被警告、被罰款、被控或被定罪,都可能面臨銀行服務及手機線路使用的限制,以防止他們繼續協助詐騙活動。
若想了解更多詐騙相關信息,公眾可上ScamShield網頁或撥打熱線1799查詢。若知曉任何詐騙相關信息,也可通過警方網站或熱線1800-255-0000提供資料,所有資料都將嚴格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