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 中國籍情侶交往期間,女方讓男方搬入她租下的公寓單位同住,豈料男方當時准證早已過期大半年,兩人雙雙被捕。
中國籍女被告謝聖花(40歲)承認一項牴觸移民法令的控狀,被判罰款3000新元。其男友張小凌(43歲)則因非法滯留超過一年,早前已被判處坐牢10周及鞭刑3下。
根據案情,被告於2024年12月26日租下位於布連拾路(Prinsep Link)的一個公寓單位,租約至2026年2月1日截止。
女被告在搬入該單位之前,已經和同樣來自中國的男被告交往,隨後在2025年3月中旬,讓對方搬到單位和她同居。
女被告明知男被告是外國人,但在讓對方搬入單位前,沒有核對對方的准證和護照等資訊。
今年1月14日,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人員依情報對該單位進行搜查,當場逮捕男被告。調查發現,他所持有的特別證件(Special Pass)早在2024年9月12日就到期,但他過後仍繼續非法逗留在獅城。女被告因窩藏移民罪犯,同一天也被逮捕。
女被告求情時說,這是她首次犯法,懇請法官寬恕,也希望繼續留在獅城工作。
新加坡移民與關卡局強調,逾期逗留屬於嚴重違法行為,處罰也相對嚴厲。
當局提醒,僱主和有意出租房屋者,必須履行查核義務,包括檢查外國員工和租客在新加坡的身份是否合法,以及核對準證上和護照上的資料,和透過簽發機構驗證准證的有效性。民眾如發現疑似移民罪犯應向當局檢舉。
窩藏或雇用違反移民法者,將面臨最高24個月的監禁和最高6000新元的罰款。 (人名譯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