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將起訴一名44歲男子,因其涉嫌在警察駐軍綜合體(Police Cantonment Complex)實施破壞行為。
2026年9月15日晚上約10點55分,警方接報稱警察駐軍綜合體發生一起破壞事件。一名男子向該建築主入口的玻璃門投擲了一塊重約半公斤的石頭。
接警後,出警人員立即在現場將該男子逮捕。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當時疑似處於醉酒狀態,他連續兩次投擲同一塊石頭,導致玻璃門破碎。該石頭已被警方沒收作為證物。
這名44歲的男子將於2026年9月17日在法院受審,被指控觸犯《1966年破壞行為法》第3條。該罪行最高可處以2,000新加坡元罰款,或最高三年的監禁,且必須接受三至八次鞭刑。
警方對這類破壞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並將毫不猶豫地採取行動打擊那些公然藐視法律的人。

警察駐軍綜合體主入口破碎玻璃門的照片。

被沒收作為證物且被用於投擲的石頭。
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9月16日 @ 下午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