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曾多次約見未成年學生並在酒店對其進行性侵的前體育(PE)老師,於周三(9月16日)被判處16年監禁和12次鞭刑。
檢方表示,這名45歲的新加坡男子因在酒店與受害者的「幽會」而變得膽大妄為,甚至在學校內也與她發生了性行為。
針對辯方提出的「該男子的主要過錯僅在於『逾越了師生關係的專業界限』」這一主張,檢方予以了強烈反駁。
在量刑時,法官 Kwek Mean Luck 指出,被告是受害者的老師,深受受害者及其父母的信任。
他濫用職權,背棄了對他寄予的信任,採取各種手段與受害者單獨相處,並實施了多次性犯罪。
法官 Kwek 強調了該行為給受害者造成的深遠傷害:受害者曾產生自殺念頭,飽受噩夢困擾,失去食慾並實施自殘行為。
她還描述了自己對男性的恐懼,以及在轉學後仍不得不面對圍繞她與該老師的流言蜚語。
教育部此前告訴 CNA,該男子已不再在任何學校任教,並自2023年2月起被停職。
案件詳情
法院對受害者和該男子的身份實施了禁令,因此學校名稱不得公布。
被告於7月承認了三項性侵未成年人的罪名,另有12項指控被納入量刑考慮範圍。
在2022年至2023年犯罪期間,該男子在一家中學任教,擁有18年的教學經驗。
受害者當時年僅14至15歲,是該男子的體育課學生。
該男子先是通過 Instagram 追求她,隨後表白,並向她保證老師與學生約會沒有問題。
該男子建議在酒店見面。女孩起初很猶豫,但出於信任與他赴約。為了避免被他人看到兩人同行,她按照他的指示,在他進入房間後再進入。
在第一次去酒店時,兩人僅限於接吻和擁抱。之後,女孩表示願意與這名老師交往。
他表示想與她發生性關係,並稱會等到她滿16歲。
在接下來的幾個月里,這名老師六次約見受害者在酒店房間見面,其中五次發生了性行為。
他還曾在學校露營期間在房間內猥褻她,並在學校的體育室里親吻她。
2023年1月,受害者因感到對方變得極具占有欲、嫉妒心強且控制欲過強而終止了這段關係。
該男子對此反應激烈,他接觸受害者的一名年長校友以打探其信息,並威脅要自殘。
該校友隨後得知兩人曾發生肉體關係,並向老師舉報。
當副校長質問該男子時,他寫了一份陳述書,承認在酒店房間與受害者「親熱」,但隱瞞了性侵的事實。
他還刪除了與受害者之間的聊天記錄。
女孩的父母於2023年2月向警方報案。
法官在量刑時表示:「在我看來,辯方稱『兩人在校外見面、預訂酒店房間且分開進入房間僅表明雙方意圖私下見面』,這種說法是不誠實的。」
他指出,這「輕率地忽略」了這種秘密性和私密性實際上是精心計劃和策劃的結果。
檢方請求判處16年監禁和12次鞭刑,而辯護律師 Roy Paul Mukkam 則請求判處12年監禁和12次鞭刑。
在利用剝削關係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中,犯罪者最高可被判處20年監禁,並處以罰款或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