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杜昂西姆提交偽造證書,接下操作臂式升降機的工作。(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建築工人參加升降機理論考試不及格,又拒絕重考,為賺更多錢,提交偽造證書後,接下操作臂式升降機工作,結果觸法被判坐牢16天。
《新明日報》報道,泰國籍被告杜昂西姆(55歲)牴觸兩項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法令(WSHA)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一項。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持工作準證,受僱於一家建築公司,是一名建築工人。
新加坡工作場所安全與衛生條例規定,起重機包括臂式升降機(Boom Lift)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具備操作該機械的資格。
工人在完成必要的臂式升降機操作課程後,即可獲得操作臂式升降機的證書,證明已接受過操作培訓並具備操作能力,才符合WSHA的要求。
2019年,公司安排被告參加臂式升降機操作課程,不過被告沒有通過理論考試的部分。被告被指示重考,但由於課程是英文授課,被告英文不好,拒絕重考。
2021年,被告的友人告知,可以幫助他在沒有出席課程的情況下,獲得操作臂式升降機證書。被告隨後把自己的照片交給對方,也讓對方拍下了他的准證照。
數個月後,被告收到了友人替他偽造的證書,證書上還寫著是由一家獲得認證的培訓機構於2021年9月16日所簽發。調查揭露,這家培訓機構並沒有簽發證書,被告也知道自己沒有通過理論考試,過後也沒有重考。
2023年4月,被告被公司派去參與在科尼島(Coney Island)的屋頂項目工程。由於屋頂工程需要用到臂式升降機,督工問工人是否有操作臂式升降機的證書,被告得知若是操作臂式升降機還能額外賺錢,因此交上偽造證書,接下這項的工作。
被告操作升降機超過一年,工地發生致命意外,當局調查時才無意中揭發他的證書是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