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歐小姐和姐姐點了一碗芋頭飯以及三碗配菜,向攤主要求多一個小碗,卻被告知需要另外付費。 (受訪者提供)
(新加坡訊) 食客花13新元5角買豬雜湯及配料,索取多一個小碗時,攤主竟額外收費。攤主解釋,額外收費是為了避免個別顧客濫用。
位於烏節路幸運商業中心地下一層的豬雜湯攤JiakMee,被指向食客收取3角錢的「額外小碗附加費」,令食客感到不解。
歐小姐(49歲)告訴《新明日報》,她是本月8日,約下午1時,與姐姐到該食閣用餐,買了一碗豬雜湯,兩樣配菜和芋頭飯,共計13新元5角。隨後,姐姐向攤主要求多一個小碗,卻被告知需要另外支付3角錢,但她們最後決定不拿碗。
「我們買了那麼多東西,明顯不是一人份的餐點,多拿一個碗盤也合理。如果知道這個攤販會收取額外費用,我們就不會選擇光顧了。」
記者訪問時,不願透露姓名的攤主受訪時說,向顧客收取額外的小碗費用是2角錢,並不是3角錢。他也解釋,收取額外費用主要是為了控制成本,也避免個別顧客濫用。
他指出,他的售價本來就比外面便宜,一碗豬雜湯只賣4新元至5新元,有些地方可賣到7新元至8新元。
攤主說,沒有額外拿碗的顧客,就不需要承擔這筆費用。
「這個收費實際上是扣除洗碗和相關成本,我們在顧客取用前會事先說明。」
他指出,一天大約只有兩、三名顧客會要求額外小碗,因此影響不大。
攤主也透露,大約三年前,加湯和額外拿碗都是免費的。
「沒想到有顧客多次索取小碗,還有人反覆加湯與他人共享,我認為情況不妥,才開始考慮徵收湯費和碗費,以防止資源被過度使用。」
攤主說,自己不敢輕易漲價,擔心顧客抱怨。
「我調漲1角,流失近一半顧客,因此在不提高售價的情況下,透過細分收費來維持經營。每一攤都有不同經營方式,希望顧客能夠理解小販在成本壓力下的考量。」
後港敬佳羊肉湯老闆張文俊指出,收取小碗附加費是合理的。為了避免類似爭議,他則選擇直接不給小碗。
他指出,小販利潤本來就不高,對顧客而言,這或許只是一個碗,但對攤販來說,卻需要面對一群顧客,甚至需要負擔額外承擔洗碗的水電費,或支付洗碗工的薪資。
165排骨蝦面老闆鄔智仁則指出,一些小販中心會向按照碗盤數量攤販收取「洗碗費」,因此是否徵收小碗附加費,主要還是視個別攤販的經營情況而定。
「顧客多拿一個碗的情況並不頻繁,所以我沒有徵收小碗附加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