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富樂醫療集團聯合創辦人曾百勝(左)和陳錦松(右)抵達國家法院。(圖:亞洲新聞台/Raydza Rahman)
本地私人醫療業者富樂醫療集團(Fullerton Health)的兩名聯合創辦人,因提交並批准虛假娛樂費開銷,前天(10日)被判罰款。
據亞洲新聞台CNA報道,兩名被告曾百勝(52歲)和陳錦松(52歲),事發時分別是集團的副總裁和總裁。
其中,曾百勝因多次提交虛假或誇大金額的娛樂費開銷申請,被判罰款13萬5000元。
連同其他納入考量的控狀,曾百勝涉及虛報金額超過25萬3000元。法官形容,數額「絕非小數目」。
陳錦松則因批准曾百勝超過8萬2000元的虛假開銷申請,被判罰款2萬5000元。
法官:高層互批開銷申請 難以察覺違規行為
法官宣判時表示,曾百勝提交虛假開銷申請時,知道陳錦松及另一名公司前董事辛大偉(David Sin)會給予批准。
法官表示,儘管認同這些罪行還沒達到須判監禁的程度,不過三人有權在無需財務團隊審批的情況下批准業務費用申請,處在「自我監督」的狀態,導致違規行徑難以被察覺。
根據法庭文件,虛假開銷所得資金是為了提供給怡安保險公司(AON Singapore)前首席執行長Collin Chiew。據稱,Collin Chiew稱,Collin Chiew向曾百勝求助,表示自己需要錢給孩子和供房子。
曾百勝隨後把這個請求告訴了陳錦松,跟著向富樂醫療中國的總經理收集誇大或虛假的收據,並在多次海外出差後提交開銷申請。而一部分就被用來提供Collin Chiew所要求的資金。
雙方據稱也曾商議,以支付「顧問服務費」的名義向Collin Chiew付款。
曾百勝和陳錦松之前也被控貪污罪名,在控方申請下獲判無事省釋(discharge not amounting to acquittal)。
無事省釋意味著案件暫時撤銷,但不等同於被告無罪釋放,一旦檢方掌握更多新證據,將能以相同指控重新起訴。
至於Collin Chiew,被控受賄和洗錢的他將在下周三(15日)接受審訊。
亞洲新聞台早前報道,涉案的另一名公司前董事辛大偉(David Sin),因批准虛報娛樂費用開銷的申請,去年8月已被判罰款16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