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本周二(6月16日),一名家庭幫傭在社交媒體上分享了她的心酸經歷,稱自從搬進僱主家後,她就再也沒有享受過一個真正的休息日。
在名為「SINGAPORE TRANSFER (No Fees/SD), DIRECT HIRE & NEW HELPER」的Facebook群組中,這名幫傭通過匿名發帖表示,儘管她與僱主約定每月有兩天休息日,但實際上她每月只能休息一天。
她還聲稱,即使是在預定的休息日,她也被要求在出門前完成多項家務。根據帖文,僱主要求她必須先為奶奶準備早餐、調製飲品並幫老人洗澡,之後才允許她離開家門。
「大多數時候,我直到上午10點,或者10點半到11點之間才能出門,」她寫道,並補充說儘管她完成了所有任務,僱主似乎依然對她不滿意。
該幫傭進一步表示,每當她準備在休息日出門時,僱主的「情緒」就會劇烈波動,這讓她覺得本該放鬆的時間被攪了局。
「她的情緒在變化,她就是想破壞我的休息日。我覺得她根本不希望看到我在休息日開心,」她寫道,「他們總是為了任何事情爭吵,沒法好好說話。我每天都像在踩蛋殼一樣小心翼翼,永遠不知道一小時後會發生什麼。她的這種行為模式讓我每天壓力巨大。」
「休息日我幫奶奶處理所有事情,但僱主還要求我也為她服務。對我來說,這太過分了。她完全可以自己做這些事,但她什麼都不做,只是坐在那裡刷手機。我對她非常憤怒,」她說道。
由於感到不堪重負,這名幫傭在帖子的最後向其他幫傭和僱主尋求建議。
「我該怎麼辦?請給我一些建議,」她寫道。
「你們兩個不合適」
儘管聽起來很殘酷,但一名網友告訴她,僱主既然支付薪水,就有權在自己的閒暇時間隨心所欲,包括刷手機。
該評論者補充說,如果目前的安排不再適合她,她可以選擇離開。
「如果你不開心,可以辭職,」對方表示,「至於僱主給你擺臉色,那是你無法控制的,因為我相信你肯定也給她擺過臉色。你無法控制別人的反應,但你可以控制自己的選擇。辭職吧。」
另一名網友認為,真正的問題在於僱主和幫傭之間缺乏契合度。
「是時候辭職了。你們兩個不合適。要麼是你的老闆太難搞,要麼是你太敏感。這樣下去不會有幸福可言。」
第三位評論者表示贊同,稱:「最好直接離開,尤其是當這已經影響到你的心理健康時。」
不過,並非所有人都認為辭職是最佳選擇。
一名自稱經驗豐富的幫傭鼓勵該女子,如果可以的話,儘量堅持到合同結束。
「作為一名經驗豐富的幫傭,在合同結束前儘可能忍耐,然後再辦理轉職,這樣你可以保持一份乾淨且良好的記錄,」她寫道。
根據新加坡人力部(MOM)的指南,家庭幫傭每月有權享受四個休息日(每周一天)。如果被要求在休息日工作,必須在常規工資之外獲得補償。
僱主還必須確保幫傭每月至少有一個休息日是「不能用補償金替代」的。
不遵守相關規定的僱主可能會面臨執法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