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工業工廠主管因職場安全疏忽導致2021年圖亞斯(Tuas)發生致命爆炸事故,造成三名工人死亡,被判處18個月零一周監禁,其公司被罰款50萬新元。
法院認定,42歲的主管蔡興達(Chua Xing Da)在未諮詢中國製造商的情況下,擅自決定加熱攪拌機的操作方式,儘管當時已有多次異常跡象預警。
2021年2月24日,位於圖亞斯大道11號32E的工廠發生爆炸,導致來自印度的38歲工人Subbaiyan Marimuthu,以及來自孟加拉國的29歲工人Anisuzzaman Md和23歲工人Shohel Md喪生。另有七人在事故中嚴重燒傷。
警告信號被完全無視
法庭獲悉,Stars Engrg公司於2019年以約11,700美元(約14,976新元)從一家中國製造商處購買了該加熱攪拌機。
在出現問題時,蔡興達並未尋求技術建議,而是依賴自己對機器運作的理解。法官指出,他對所需加熱油的量做出了錯誤假設,並將機器作為「封閉系統」運行,而製造商的設計原意是「開放系統」。
區域法官陳建策(Tan Jen Tse)表示,製造商一直願意提供幫助,蔡興達甚至與對方代表有過溝通,但在出現過熱、漏油以及在致命爆炸前不久發生的一起火災等問題時,他選擇不尋求進一步指導。法官認為,蔡興達對機器的認知是不完整的,且當時有更安全的替代方案。
企圖阻礙調查
除了職場安全罪名外,蔡興達還因妨礙司法公正被定罪,因為他曾告訴一名員工,刪除與不安全操作相關的消息是可以接受的。
36歲的生產經理Lwin Moe Tun因刪除與調查相關的消息和照片,被判處六周監禁。他被免除另一項職場安全指控。
法院認定:安全高於一切
在量刑階段,辯方稱蔡興達的錯誤源於錯誤的假設,而非故意無視安全。
蔡興達的律師還強調,他隨後與人力部(MOM)密切合作,改進行業安全實踐,編寫了一份超過400頁的報告,幫助制定了新的職場指南。
法院承認了這些努力以及公司現有的安全措施(如員工培訓和防護裝備)。然而,陳法官表示,這些努力不能抵消導致三人死亡和多人重傷的嚴重失職。
檢方主張,蔡興達個人做出的關鍵決定造成了不安全的環境,而公司未能確保機器在安全狀態下運行。
災難後出台更嚴苛的安全規定
人力部的調查結論認為,這次爆炸本可避免。調查人員發現,儘管有重複的警告信號,該機器在長時間內一直被不安全地使用。此外,對可燃粉末的控制不力也導致了二次閃燃。
根據調查委員會的建議,政府針對高風險機械和可燃性粉塵引入了更嚴格的職場安全措施,這些規定已於2025年1月起生效。
職場安全與健康專員Silas Sng表示,職場安全始於做出操作決定的人。他強調,僱主和公司管理人員必須在風險首次出現時立即採取行動,而不是等到嚴重事故發生。
工業事故往往始於微小的警告信號,而這些信號隨著時間的推移被視為「正常」。工作經驗絕不能取代專業指導,尤其是當工人的生命取決於安全操作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