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名男司機被發現酒後開車,然後把車停放大道上,在駕駛座上睡著。他們的行為不僅阻礙交通,還可能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圖:新加坡警察部隊)
41人涉嫌酒後駕駛,星期四(25日)被控上法庭,其中兩人是重犯。
警方發文告說,這些司機年齡介於25歲和68歲之間,他們是在今年3月到6月期間,因在警方執法行動中未能通過酒精呼氣測試而被捕。
其中兩人曾因酒駕被定罪,年齡分別為44歲和48歲。由於是重犯,一旦罪成,他們將面對強制監禁刑罰。
還有三名年齡介於29歲和59歲之間的男司機,被發現酒後開車,然後把車停在路上,在駕駛座上睡著。他們的行為不僅阻礙交通,還可能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
他們將因酒後駕駛,以及將車輛停放在對他人造成不必要不便的位置,而被控兩項罪名。
警方強調,酒後駕駛是極其危險且不負責任的行為。當局絕不容忍酒駕,並將毫不猶豫對違法者採取嚴厲執法行動。
公眾如果打算喝酒,切勿開車,應選擇其他交通方式,例如乘搭德士或私召車、使用公共運輸工具、聘請代駕服務,或安排沒有喝酒的人負責開車。警方也提醒所有駕駛者遵守交通條例,共同維護道路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