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陸路交通管理局上個月展開多次執法行動,扣押118輛不符合規定的個人代步工具。(圖:Facebook/陸路交通管理局)
為打擊違規腳踏車騎士和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陸路交通管理局在4月展開多次執法行動,共取締超過360起違規行為,並扣押近120輛不符合規定的個人代步工具。
陸路交通管理局昨天(13日)在社交媒體Facebook發文表示,活躍通勤執法人員(Active Mobility Enforcement Officer,簡稱AMEO)上個月展開多次執法行動,取締369起違規行為,並扣押118輛不符合規定的個人代步工具。
陸路交通管理局執法人員還和新加坡警察部隊勿洛分局攜手展開為期三天的聯合執法行動,重點打擊東部各個熱點區域的違規騎行者和活躍通勤工具使用者。
當局提醒,從今年6月1日開始,持有未經UL2272認證的個人代步工具也屬違法行為。初犯者將面臨罰款最多2000元或坐牢3個月,或兩者兼施。
當局也呼籲公眾,如果發現違規者,可以通過go.gov.sg/report-am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