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25歲大馬青年通過同性交友軟體結識一名男子,兩度受邀到對方住家作客,第二次到訪時趁對方下樓取外賣,偷走一隻價值12萬2400元名表,欲逃跑時在關卡被捕,被判坐牢5個月。
25歲的大馬籍被告黃振福,日前承認一項偷竊控狀。受害者是名41歲新國男子。
《新明日報》報導,案情顯示,兩人通過交友軟體認識。今年4月21日,受害者邀請被告到住家作客,被告逗留數小時後離開。受害者隨後邀請被告隔天到訪。
4月22日晚上約11時,被告再到受害者家。當時,受害者將一隻價值12萬2400元的愛彼皇家橡樹萬年曆腕錶,放在臥室桌上,被告見狀起了貪念。
隨後,受害者下樓領取被告點的外賣。受害者離開期間,被告將腕錶藏進褲袋。

受害者回到家後,被告只吃了一口食物,便稱自己不餓,隨即匆匆離開,並將腕錶帶走。
被告離開後,受害者才發現桌上的腕錶不翼而飛,立即聯絡被告質問,但被告矢口否認。受害者於隔天凌晨報警,稱懷疑被告偷走手錶。
警方展開調查後,於4月24日上午約8時在兀蘭關卡將被告逮捕,並從他身上起獲失竊腕錶。
被告於4月25日被控上法庭,之後一直被還押。
被告求情時說,他在還押期間已深刻反省,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並承諾不會重犯,希望法官念在他初犯,從輕發落。
他也向受害者致歉,對自己造成的麻煩表示歉意。法官最終判他坐牢5個月。(人名音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