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逮捕一名28岁的加拿大籍男子,该男子涉嫌于樟宜机场第一航站楼,因醉酒滋事,并在执勤人员执行公务时,故意造成伤害及辱骂公职人员。
案发于2025年10月5日上午约9时20分,警方接报指一名男子在樟宜机场第一航站楼的出境公共区域疑似醉酒并扰乱秩序。
初步调查显示,该男子在被指示出示登机证并将其放置于护照上方时,多次对执勤的辅警出言辱骂。尽管警方多次警告其停止不当行为,该男子仍置若罔闻,并径自离开。
当机场警察局的警员到场并上前处理时,该男子再度出言辱骂,并推搡其中一名警员,致其手臂被刮伤。警方随后将其逮捕。由于该男子的行为,受伤警员需休养两天。
该男子将于2025年10月7日在法庭被控三项罪名:故意伤害以阻碍警员执行公务、辱骂公职人员,以及醉酒滋事。
根据《刑法》第332条,故意伤害以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的罪名,最高可判处七年监禁,并可并处罚款或鞭刑,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不判处监禁。根据2015年《酒类管制(供应与消费)法》第14(2)条,醉酒滋事的罪名可判处最长六个月监禁,或最高1000新元罚款,或两者并罚。根据2014年《防止骚扰法》第6(1)(a)条,辱骂公职人员的罪名可判处最长12个月监禁,或最高5000新元罚款,或两者并罚。
警方对任何针对执勤警员或公职人员的暴力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绝不姑息任何危及警员安全的行为,将坚决依法采取行动。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10月6日 晚上9时3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