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警方逮捕一名28歲的加拿大籍男子,該男子涉嫌於樟宜機場第一航站樓,因醉酒滋事,並在執勤人員執行公務時,故意造成傷害及辱罵公職人員。
案發於2025年10月5日上午約9時20分,警方接報指一名男子在樟宜機場第一航站樓的出境公共區域疑似醉酒並擾亂秩序。
初步調查顯示,該男子在被指示出示登機證並將其放置於護照上方時,多次對執勤的輔警出言辱罵。儘管警方多次警告其停止不當行為,該男子仍置若罔聞,並逕自離開。
當機場警察局的警員到場並上前處理時,該男子再度出言辱罵,並推搡其中一名警員,致其手臂被刮傷。警方隨後將其逮捕。由於該男子的行為,受傷警員需休養兩天。
該男子將於2025年10月7日在法庭被控三項罪名:故意傷害以阻礙警員執行公務、辱罵公職人員,以及醉酒滋事。
根據《刑法》第332條,故意傷害以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的罪名,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並可並處罰款或鞭刑,但在特殊情況下可不判處監禁。根據2015年《酒類管制(供應與消費)法》第14(2)條,醉酒滋事的罪名可判處最長六個月監禁,或最高1000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根據2014年《防止騷擾法》第6(1)(a)條,辱罵公職人員的罪名可判處最長12個月監禁,或最高5000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
警方對任何針對執勤警員或公職人員的暴力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絕不姑息任何危及警員安全的行為,將堅決依法採取行動。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0月6日 晚上9時3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