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送货员驾罗厘不慎碾坏七旬店主店门口的瓷砖,被老店主辱骂,联想到自己去世的母亲,怒火中烧之下挥拳打中老翁左眼,造成他眼部出血及晶体移位。
《新明日报》报导,被告卡马鲁扎曼(52岁)前日承认一项蓄意伤人的罪名,被判监禁3个月又2周。受害者是74岁的胡炳雄。
案情显示,前年11月11日下午3时许,被告驾驶罗厘经过受害者位于加基武吉的店铺,转弯时不慎碾坏了放置在店外的瓷砖。

被告卡马鲁扎曼在店外打人。
事发后,受害者情绪激动,对被告大声斥骂。被告下车后与受害者发生激烈争执,期间受害者以华语爆粗,其中一些侮辱性言语涉及被告的母亲。
被告随后表示将找在附近工作的亲戚协助处理此事。他离开后载亲戚返回现场,亲戚进入店内赔偿损失,而被告则留在店外。
当天下午约4时,受害者与员工在店外整理碎瓷砖时,被告突然走向受害者,并朝他面部猛力挥拳,将他击倒在地,无法自行起身。
被告说,他是因为被告辱骂他已去世的母亲,感到愤怒才动手的。
受害者随即被送往樟宜医院,被诊断为左眼出血、虹膜发炎、瞳孔异常和晶体移位。受害者之后接受眼部手术,术后获得30天住院假。被告事后已赔偿约6395元的医疗费。
控方在庭上陈词时说,被告曾因吸毒、偷窃与多项暴力罪行多次出入监狱,还曾被打鞭,且受害者是一名年长人士。控方强调,即使遭受辱骂,也不能合理化暴力行为。
代表律师为被告求情时说,被告事后已赔偿医药费,希望法官判他坐牢不要超过3个月。
伤者眼睛受伤三周无法上班,自认倒霉。
胡炳雄受访时透露,店门前瓷砖被碾,他要求被告赔偿,期间两人起了口角。他相信被告因此怀恨在心,事后折返报复。
他指,他当时正蹲下帮工人搬瓷砖,根本没注意到有人从背后袭击,来不及作出任何反应。
他说,送院经诊断发现除了面部外伤,早前因白内障植入的人工晶状体也移位,影响视力,需休养两三周,无法工作。
他也称,被告原本能赔小钱了事,但因冲动闯祸,事后赔偿了他数千元的医药费。
“事情都过了,年轻人火气大,就算我倒霉,他日后会不会改变就看他自己。我们做生意的不可能要跟人家起冲突,我长那么大第一次被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