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刑事调查部(CID)专业犯罪组在一名40岁新加坡男子从泰国被遣返回国后,立即对其展开逮捕。该男子在获得法院保释后潜逃出国,涉嫌长期运营性交易犯罪网络。
2024年10月21日,该男子在全岛扫黑行动中与另外16人一同被捕,当时即因违反《1961年女性宪章》被起诉。法院批准其保释,并扣押其护照作为条件。然而,他未能如期出席2024年12月12日的庭讯,法院随即发出逮捕令。调查显示,他透过非法出境手段逃离新加坡。
在CID与泰国皇家警察(RTP)的跨国合作下,该男子于2026年2月24日在泰国春武里省的普吉府被捕。此次行动为新加坡与泰国联合执法行动的一部分。调查进一步发现,即使身在泰国,他仍持续操控新加坡境内的性交易网络。
同日,三名年龄介于25至38岁的女性在河谷路与吉隆廊32路附近被捕,涉嫌参与性交易犯罪活动,相关调查仍在进行中。
泰国移民局协助CID完成遣返程序,该男子于2026年3月17日抵达新加坡当场被捕,并于3月18日被正式提堂,面临《1961年女性宪章》与《2010年刑事程序法典》的多重指控。
根据《1961年女性宪章》:
任何明知以他人卖淫所得为生者,可被判处最高7年监禁,并处以不超过10万新元罚金;
无论身在新加坡境内或境外,凡透过远端通讯服务(如App、网站)促成女性提供性服务并获取报酬者,可处最高10万新元罚金、5年监禁,或二者并罚;
任何经营、管理或协助管理性交易场所者,可处最高10万新元罚金、5年监禁,或二者并罚;
任何经营或管理妓院者,同样面临最高10万新元罚金与5年监禁。
根据《1959年移民法》,非法离境者可被处以最高2,000新元罚金、6个月监禁,或二者并罚;而《2010年刑事程序法典》则规定,违反保释条件潜逃者,可被判处最高3年监禁、罚金,或二者并罚。
CID代理主管、高级助理局长杨义泉对泰国皇家警察的专业协作与高效团队合作表示高度赞赏。他表示:"新加坡警察部队将持续与海外执法伙伴紧密合作,打击跨国犯罪,不遗余力将所有罪犯绳之以法,即使他们藏身国外。跨国反性交易行动,正是我们维护新加坡安全与稳定的重要一环。性交易犯罪集团已善用科技,将运作模式扩展至国境之外,手法日益精密,甚至能远端操控。我们将以最严厉的执法行动,全面打击这些犯罪网络。"





公共事务部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6年3月17日 晚7: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