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一名来自中国28岁的女子陈某,承认了自己控状7项中的3项,她的律师求情说,被告患有重度焦虑症和抑郁症,醉酒后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才会对警官动粗。

且看在她是初犯的面子上,恳请法官从轻判决。
但控方表示,她的病情是否直接影响她犯案无法判断,况且上一次她焦虑症发作已经是在2016年,距离案发时间已经过了五年。
控方还说,在新加坡企图贿赂警官人员是非常严重的不良行为,法官有必要严惩,以儆效尤。
在新加坡最高法院的综合考量之下,判决她入监10周和罚款3000元新币。

接下来就介绍一下她究竟干了些啥违法的事。
2021年1月8日晚上9点左右,陈某在在丹绒巴葛(Tanjong Pagar)地区的一家韩国餐馆吃饭,喝醉后便在餐厅和马路上闹事,严重影响了公共秩序。
旁人见状赶紧报了警,警官到了现场后发现,被告陈某喝多了躺在地上,先是她听了男警官的话坐了起来,之后警官向她询问她的手机解锁密码,以联系她的朋友来接她回家。
陈某多次给警官错的密码,导致解锁一直失败。紧接着,陈某便情绪突然激动了起来,连着踢男警官好几脚。

被押上警车后,她还继续踢了车内女警官的大腿多次。
2021年2月24日,陈某在没有正当出门理由的情况下,擅自出门,涉嫌违反2020年COVID-19(临时措施)管理条例。
就在隔天凌晨2点,警方在收到民众举报后,前往位于碧山柏民宾大道(Pemimpin Drive)Sinming Plaza附近的一栋公寓楼中,此时陈某正在参加15人的聚会。当时正处于新加坡半解封后的第三阶段,民众聚集只能最多8人。
就在当晚陈某多人聚会被两位女警官发现后,她因害怕警官把她带走调查,突然从包里拿出一叠现金放在桌子上,并用中文说到“这些钱是给你们的”。

女警官们表示自己不会收下这些钱后,叫她赶紧收起来。陈某不听劝继续企图贿赂高级警官Norhidahyah binte Ahmad,抽出一张100元新币的纸钞对女警官说“我给你小费”。警官拒绝了贿赂,后来将案件上报给了新加坡贪污调查局。
2021年6月21日,据称陈某拿菜刀恐吓他人,意图引起恐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