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图:CNA/Syamil Sapari)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宣布一项规范数码理财广告的新指引,并表示将向五名可能在无执照的情况下提供理财建议的财经网红发出提醒信函(advisory letter)。
这项新指引将从2026年3月25日起生效,适用于所有金融机构及其委任的第三方,包括线上内容创作者。金管局强调,若个人继续在未持有执照的情况下提供理财建议,可能将面对执法行动。
金管局指出,五名收到提醒信函的网红身份不公开,但他们已被劝请调整内容和做法,以符合现有法规。金管局也补充,类似的劝诫信可在未来调查或执法程序中被视为参考依据。
为了协助内容创作者制作合规、负责任的金融内容,金管局与新加坡广告标准管理局(ASAS)联合发布“网上分享财经内容七须知”指南。
这项指南提醒创作者在发布理财内容前,应知道自己是否需要持有金管局执照、他们推广的机构是否合法等。此外,指南也强调内容不应制造“错失恐惧”(FOMO)或引起恐慌。
金管局助理局长(资本市场)林端利指出:“在这个资讯传播迅速的数码时代,金融机构与内容创作者必须负责任地分享金融信息,确保符合法规并维护消费者利益。”
金融机构须对数码广告全面负责
金管局指出,随着金融机构越来越依赖数码媒体,尤其是在社交平台进行广告宣传,若管理不当,容易导致资讯失实、未经授权的宣传,或内容不平衡等问题。
为此,新指引指出,金融机构董事会及高层管理层必须对其数码广告活动承担最终责任,即使他们将具体执行任务委托予第三方,也不得推卸监管职责。
新指引也要求金融机构设立清晰的内部政策与监控程序;确保数字营销人员或合作创作者具备相关资格,了解其目标观众;严格审查与再分享的所有内容,包括客户评价与第三方推荐。与此同时,若发现未经授权的广告行为,必须通报警方并通过官方渠道通知客户。当局对违规的营销人员采取纪律处分,屡犯者应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包括暂停或禁止参与数码广告活动。
金管局表示,新指引是在进行公众咨询后制定,旨在因应数码媒体环境的挑战,并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