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0月14日,新加坡交通警察局(TP)联合国家环境局(NEA)及陆路交通管理局(LTA),在大士检查站开展了一次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严查违规摩托车驾驶行为。
在此次行动中,警方共截查约300名摩托车驾驶者。其中有12人因涉嫌违反《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35(1)条,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车辆,以及违反《1960年机动车(第三方风险与赔偿)法》第3(1)条,驾驶未投保的机动车辆,年龄介于20至49岁之间,已被逮捕。国家环境局针对车辆排放黑烟及噪音过大的违法行为,共发出83张罚单。陆路交通管理局则针对车牌展示不当的违法行为,发出67张罚单。相关交通违法处罚详情,请参阅附件A;执法现场照片,请参阅附件B。
所有进入新加坡的驾驶者,包括驾驶或乘坐境外注册车辆者,均须遵守新加坡交通法规及车辆管理规定。违规者将面临相应处罚,境外注册车辆更可能被拒绝入境。
交通警察局提醒所有摩托车驾驶者,务必遵守交通法规,养成安全骑行习惯。由于摩托车驾驶者及乘客在道路上相对脆弱,更应提高警觉。警方也呼吁所有道路使用者共同维护交通安全,彼此照应,践行良好的道路安全意识。
附件A
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详情
交通警察局(TP)
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35(1)条,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车辆,最高可被处以1万新元罚款,或最高三年监禁,或两者并罚。累犯者最高可被处以2万新元罚款,或最高六年监禁,或两者并罚,且车辆可能被没收。
根据《1960年机动车(第三方风险与赔偿)法》第3(1)条,驾驶未投保的机动车辆,最高可被处以1,000新元罚款,或最高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并罚。
国家环境局(NEA)
根据《环境保护与管理(车辆排放)条例》,驾驶排放黑烟或噪音过大的机动车辆,初犯最高可被处以2,000新元罚款;再犯或屡犯者,最高可被处以5,000新元罚款。
陆路交通管理局(LTA)
展示不当车牌,最高可被处以不超过1,000新元罚款,或最高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并罚。累犯者最高可被处以2,000新元罚款,或最高六个月监禁,或两者并罚。
附件B
执法行动现场照片
摩托车驾驶者排队接受检查。

交通警察人员正在对摩托车驾驶者进行检查。

国家环境局人员正在对一辆摩托车进行噪音检测。

陆路交通管理局人员正在对一名摩托车驾驶者进行检查。

国家环境局人员正在对一辆摩托车进行噪音检测。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10月24日 上午9时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