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政府在4月30日的政府宪报上宣布降低表格二的收费至30元,5月1日生效。
新加坡公民表格二的收费从185元减至30元。永久居民手续费从90元降至30元;外国人则从230元降至160元。
持久授权书(Lasting Power of Attorney, 简称LPA)的申请表格分两种,表格一比较简单,年满21岁者通过表格一订立LPA后,就可委托获授权人(donee)在自己失去心智能力后,代为决定并执行个人福利、资产和财务事宜。
至于表格二,则允许授权人(donor)按自己的个别需求,更详细地制定获授权人的权力,包括售卖资产所得须只用于支付医药费等。这一般得由律师拟定更详细的指示。
至于表格一,4月1日起,公民通过表格一申请LPA一律免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