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1岁前科犯被控在组屋楼下和巴士站里非礼两名女童,还用伞打社工。 (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讯)71岁男子非礼两名女童,又用雨伞打社工,被判监禁19个月又6周。
被告是71岁的多莱(音译),他拥有多项非礼案前科,前日在国家法院共面对9项包括非礼及蓄意伤人等控状,被告承认其中3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被非礼的受害人分别是10岁和11岁的女童,为保护受害人,法庭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她们身份的信息。
根据案情,在2025年2月至3月间,被告在组屋楼下经过10岁女童时,突然伸手摸了一把女童的私处。
女童因此感到极度不适和无措,又害怕成为同学议论的对象,迟迟不敢将这件事说出来,承受几个月的心理压力后,女童才告诉校方这件事。
警方在2025年4月9日接获报案,被告被捕后,隔天获得保释;但他在保释期间,又非礼了另一名11岁女童。
2025年7月25日下午1时许,刚放学的11岁女童到巴士站等待乘巴士回家时,被告在她身旁落座,并和她搭话。
谈话时,被告把手放在女童的大腿上,半个手掌与她的大腿有直接接触,在未经女童的同意下,被告又抬手轻拍一下她的头,将手搭在她的肩上,还亲吻她的手背。
另外,被告也在2025年1月14日,因社工不允许他进入办公区域而感到不满,抄起雨伞打社工的右臂。
控方指出,被告有多项蓄意伤人及非礼的前科,早前已为此服刑,但被告仍旧再犯,明显缺乏悔意;再者,被告非礼的两名女童年龄很小,极其脆弱,而且非礼11岁女童时被告正处在保释期,因此请求法官判被告坐牢22个月半至26个月半。
被告的代表律师求情说,被告已认真悔过,也明白自己的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
被告如今已到垂暮之年,希望能够尽早服刑后回家。
法官审理后判被告监禁19个月4周,以及一下鞭刑。由于被告已年过50岁,法官下令被告以坐牢2周代替一下鞭刑,因此总刑期为19个月又6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