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在兀里连道第208A座租赁组屋单位(左图)的欧永顺,与室友发生争执时,把杀虫剂喷向打火机制造火焰,烧伤对方手部。(新明日报图)
(新加坡讯)66岁男子与室友争执时,用镜子打对方、丢掷风扇,甚至将杀虫剂喷向打火机制造火焰,导致室友右手及前臂二级烧伤,被判坐牢6个月又1个星期。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欧永顺(音译)面对7项控状,包括蓄意伤人、恶作剧纵火、恐吓、鲁莽行事、偷窃等,他承认当中3项,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量。
根据案情,被告与陈姓受害者(66岁),当时同住在新加坡兀里连道第208A座的租赁组屋单位。
今年3月22日上午11时至下午2时25分,两人因居住安排发生争执。
当时,被告将杀虫剂喷向打火机制造火焰,再转向受害者,导致对方右手及前臂严重烧伤。灼伤范围长约20公分、宽约5公分,从手指关节延伸至前臂中段,他之后获5天病假。
被告随后也用杀虫剂及打火机产生的火焰,点燃受害者的雨伞,并把雨伞从住家窗口丢下,雨伞后来在楼下被寻获。
控状也揭露被告事发时,曾举起一把刀指向受害者威胁对方,甚至用镜子打受害者,又向他丢掷风扇。
受害者随即逃下楼报警。
被告当天落网,两天后被控并还押至今。
控方指出,考虑到被告使用的危险手段,且事发地点是一个密闭空间,导致火势蔓延的潜在风险是不容忽视的。
不过,控方指考量到被告及早认罪,也患有轻度严重抑郁症,这导致他的挫折感及易怒程度增加,降低了他的自我控制及约束能力。
控方表示,评估显示被告仍能理解自己行为的错误及违法性质,要求判处他5个月至6个月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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