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破坏警方告示牌 37岁男子被控

2026/01/04   •   1626阅
新加坡警方逮捕一名37岁男子,涉嫌蓄意破坏警方设立的罪案警讯告示牌。这起事件发生在体育场坊,嫌疑人还可能涉及另一起故意破坏公共横幅的案件。破坏公物罪可处以最高2000新元罚款或三年监禁,并可能被鞭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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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37岁男子涉嫌蓄意破坏警方设立的罪案警讯告示牌。(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讯)一名37岁男子因涉嫌蓄意破坏警方设立的罪案警讯告示牌,昨日被控上法庭。

警察部队前日发文告指出,警方在2025年12月30日下午约4时10分接获通报,指一名男子在体育场坊(Stadium Place)破坏公物,他相信蓄意损坏了属于马林百列邻里警局的一个罪案警讯告示牌。

警方实地调查和调阅电眼画面后,锁定嫌犯身份,并在前日将他逮捕。

初步调查显示,这名男子相信也涉及另一起故意破坏公共横幅的案件。

他昨日在破坏公物罪名下被控上法庭;破坏公物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罚款最多2000新元,或坐牢最长3年,并可被打鞭3至8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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