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好超市指控奥奇以及一人串谋损害或摧毁业务,要求索赔5750万乌节路。纠纷同Taste Orchard商场租约有关。(图:CNA/Koh Wan Ting)
在奥奇(OG)起诉好超市(Hao Mart)违约后,好超市和创办人也提出诉讼,反指控奥奇以及一人串谋损害或摧毁业务,进而造成损失,索赔5750万。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好超市和创办人陈锦荣医生 (Dr Tan Kim Yong) ,以及他的妻子 Teo Siew Ling,是在上周五(16日)提出诉讼。
根据索赔状,三名原告指控奥奇和名为Adam Nicholas Emilianou的男子,串谋以合法和非法手段造成损害。男子正是奥奇董事兼股东Hazel Tay的丈夫。
这起纠纷源于好超市承租位于乌节路160号、原由奥奇百货占用的零售空间。好超市入驻后,建筑更名为Taste Orchard。去年9月,多名分租户被要求在年底前迁出,引发不满,并表示有意寻求赔偿。
好超市是在2021年11月,签下七年半租期的租约。原定2023年2月生效,但因一些问题而多次修订。
2023年8月4日,奥奇向好超市创办人陈医生提供6620万元贷款,并以对方位于泽维士山(Jervois Hill)17号和19号的优质洋房作抵押。原告指,陈医生并非租约当事方,奥奇提供贷款并不寻常。
好超市:同奥奇曾达成口头协议
原告称,双方曾达成口头协议。奥奇同意给予时间还款并允许赎回抵押。奥奇亦被指知悉华侨银行于2025年9月25日提出5750万新元融资方案,用于赎回抵押,但其后改变立场,并在去年10月21日针对Taste Orchard租约起诉好超市。
原告指,被告Emilianou其后向好超市财务顾问发送讯息,暗示好超市抗辩诉讼,将不会获得合作,被原告视为威胁。随后,奥奇据称反对赎回抵押,并采取法律行动,指示接管人准备接管有关优质洋房。
原告除索赔损失外,也寻求法院确认其赎回抵押的权利,并禁止奥奇接管或出售物业。
《8视界新闻网》早前报道,奥奇作为Taste Orchard业主入禀法院,指控好超市拖欠2024年1月至11月的租金,因而违反Taste Orchard租约,索赔660万元租金及其他费用。好超市当时已否认指控。案件去年12月11日在高庭进行了一轮案件管理会议。
Taste Orchard于2024年2月开业,是一个占地超过15万平方英尺的美食购物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