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妈们都来评评理!
咱们天天苦口婆心说“养娃先养心”
可有人偏偏把领养孩子当儿戏
甚至当成撒气的工具
最近狮城高庭宣判的
这起离婚案
简直让人跌破眼镜又怒火中烧!
偏心到极致!
事情是这样的:一对狮城夫妻,丈夫是53岁的工程师,还是三家公司董事,月入近万新币。妻子55岁,不用上班还能在丈夫公司挂名领6000元月薪,妥妥的“富婆”配置。夫妻俩2008年结婚,因为没法自然受孕,从2013年开始领养孩子,五年间陆续领了五个,现在最大的12岁,最小的才7岁。

本来是儿女双全的幸福剧本,谁知道这位妻子的心偏到了太平洋!她唯独疼惜11岁的那个孩子,对另外四个简直是“视为眼中钉”,稍微有点不耐烦,就对他们动手动脚、言语虐待。
想想那些孩子多可怜啊!从小离开亲生父母,本以为能在新家庭得到关爱,结果却遭遇这样的对待,换谁看了不心疼?
丈夫忍无可忍
丈夫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多次为孩子申请限制令,想保护他们的安全,可妻子根本不改!最后实在忍无可忍,直接告上法院求离婚,这婚离得太对了!连当爹的都看不下去,可见这女人有多过分!

更让人揪心的是,因为虐待太频繁,儿童保护署都惊动了,直接把四个受虐的孩子接去了儿童收容所。还好丈夫还能在安排下探视孩子,可这个当妈的呢?直接被拒之门外!
这就是恶有恶报啊!唯独那个被她偏爱的11岁孩子,还能留在家里和父母同住,不知道这孩子长大后,会不会知道自己的妈妈曾这样对待弟弟妹妹。

最可笑的是,丈夫提出离婚后,妻子一开始还愿意调解,结果今年4月直接玩起了“失踪”。所有法庭聆讯都缺席,婚姻资产分割、孩子抚养权的审理,一概不管不顾。这是默认自己理亏,不敢面对吗?
婚前协议藏玄机
到资产分割,这里面还有个小插曲。夫妻俩曾在2022年签过离婚协议,约定第一个领养的孩子继承丈夫20%资产。如果妻子2023年6月前没改善和长子的关系,就净身出户,还不能要赡养费。丈夫说,当初签这个协议,就是想逼妻子好好对待孩子,可没想到她根本不当回事。

法官最后判得那叫一个大快人心!结合证据认定,妻子对家庭贡献少得可怜,还是这场家庭纠纷的“始作俑者”,丈夫的贡献占94.9%,妻子只占5.1%。算下来,妻子只能分到约55万新币,还得把名下的房产、公司权益转回丈夫名下。丈夫则要归还她当年买房用的30多万公积金。
更重要的是,法官支持丈夫把孩子带回家同住,丈夫也承诺,就算妻子把股权转回自己、没了6000元月收入,也会按月给她6000元生活费,算是仁至义尽了!
咱们常说
领养不是“施舍”
而是“责任”
既然选择把孩子带回家
就得把他们当成自己的亲生骨肉
用心呵护
那些没准备好承担这份责任的人
就别占着领养名额
耽误孩子的一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