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脚踏车骑士因变道与巴士车长起纠纷,不仅将脚踏车停在巴士前挡道,还和车长爆发肢体冲突。他因当街闹事罪被判接受七天短期拘留,服刑后却针对罪成和刑罚提出上诉。
根据发布在法网的判词,49岁的脚踏车骑士Chia Meng Chiang在2024年11月25日傍晚6点43分,在榜鹅东一带和55岁的85号巴士车长Khong Heng Chuen发生冲突,因此被控一项当街闹事罪。
他否认有罪,坚称自己是出于正当防卫。案件经审讯后,法官裁定他罪名成立,判处七天短期拘留。他当天服刑,出狱数天后提出上诉。
骑士挡在巴士前 车长紧急刹车
判词显示,事发时,巴士在红灯前停下。绿灯亮起后,巴士从第三车道起步,跟随在骑着脚踏车的被告后方。被告原本靠近车道左侧骑行,随后逐渐骑向车道中央。
车长连续鸣笛约10秒,并紧急刹车,以免撞上脚踏车。据判词,巴士急刹后,车上一名乘客从座位跌向另一个座位。
随后,被告将脚踏车停在巴士前方,与车长理论。双方发生争执后,车长拿出手机拍摄,被告则冲上巴士抢走对方手机。
车长随后勒住被告颈部,要求对方交还手机,并将他拉下巴士。两人之后在马路上发生肢体冲突,被告最终被车长按倒在地。车长也请路人报警,现场公众随后将两人分开。
事件造成车长手指扭伤,被告则肋骨骨折,脚趾瘀青。
车长早前已认罪
两人事后分别面对刑事指控。巴士车长今年3月承认一项蓄意伤人罪,被判接受七天短期拘留。
至于被告,则坚持认为车长危险驾驶,自己只是出于自我防卫,而且是车长先动手。
不过,控方指出,被告先将脚踏车停在巴士前方挡道,还抢走车长手机。
法官认为,被告在公路上缓慢骑行,对巴士车长而言构成潜在危险,并导致车长不得不紧急刹车,连带造成车上乘客跌倒。虽然法官认同车长率先动手,但也驳回被告正当防卫的说法。
被告上诉后,高庭将择日审理上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