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快速增长企业创始人
①申请人必须提交申报本计划的主公司最新的估值报告,该报告须需盖有公证处的公章证明;
②申请人必须提交申报本计划的主公司最新的投资人名单,该报告须需盖有公证处的公章证明;
③申请人必须提交申报本计划的主公司的最新企业商业登记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该复印件需加盖公证处的公章证明。
④申请人的履历表须涵盖以下:
a.申请人在表格 A 所申报的主公司的工作职责和经商经验;
b.申请人在其他公司或组织的工作和经商经验;
⑤申请人必须为其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提交一份由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所发的企业注册文件 (如适用);
⑥除了表格B外,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详细并为期五年的商业计划书(适用于投资方案A 和C的申请人);
⑦申请人主公司及其他公司的组织结构图,并介绍有关部门及职员数目(如适用);
⑧其他与申请人投资计划相关的资料文件(如适用)。

家族理财办公室负责人
①申请人的履历表-详细说明其投资、创业或管理经验;
②申请人必须提供个人或直系家族净值的认证声明,证明拥有不少于2亿新币的可投资资产净额,该声明须由经新加坡经济发展局认可的国际知名或新加坡注册的会计事务所、银行、律师事务所或信托公司提供;
③除了表格B外,申请人必须提交一份详细的商业计划书;
④新加坡单一家族理财办公室的股权结构示意图;
⑤新加坡单一家族理财办公室所管理的2亿新币资产的股权结构示意图;
⑥一份由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所发的单一家族理财室注册文件;
⑦申请人申报本计划的主公司概况(如适用) 以及该公司在新加坡的商业计划 (如适用);
⑧其他与申请人投资计划相关的资料文件(如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