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44岁男子在今年早些时候因产生幻觉,认为邻居通过天花板向他发射激光束,进而在自己家中纵火。
在被羁押在心理健康学院(IMH)后,他于周一(6月22日)在法庭上承认了指控。

男子点燃木炭试图“防御”邻居攻击
据此前报道,这起纵火案发生在5月4日晚上。
据CNA报道,住在周盛路(Joo Seng Road)的居民刘哲远(音译)患有妄想症。在过去的两年里,他一直坚信楼上的邻居通过天花板向他发射激光束并发送强电流。
5月4日,刘某感到头部和耳朵疼痛,他认为这是邻居再次发起的攻击。
为了“自卫”,他在一个不锈钢锅里放了两块木炭和助燃剂,并将点燃的锅放在客厅开窗附近的金属架上。

随后火势扩大,点燃了塑料窗帘。当火势蔓延至整个单位时,惊慌失措的刘某试图灭火,随后他通知邻居撤离并拨打了新加坡民防部队(SCDF)的电话。
10人因吸入烟雾受伤,包括被告父母
SCDF消防员最终扑灭了大火。其中两名消防员因吸入烟雾被送往医院治疗。

此外,包括刘某父母在内的八名居民也因吸入烟雾被送往医院。
警方随后逮捕了刘某,并将其羁押在心理健康学院(IMH)。6月22日,他在法庭上承认了一项纵火破坏罪名。
此次火灾造成的损失在8万至10万新元之间。
IMH工作人员评估认为,刘某在案发时患有中度妄想症。他对楼上邻居持有“固定且错误”的信念,并因此感到痛苦。
与他住在同一单位的父母证实,邻居并没有发射激光束或通过天花板发送电流。
法官要求提交强制治疗令(MTO)适用性报告
尽管他的精神疾病与犯罪行为之间存在关联,但法院认定刘某在案发时并非精神失常。

法院已命令为刘某提交一份强制治疗令(MTO)适用性报告。如果被认定适用,刘某将接受精神科治疗而非入狱服刑。
法官将量刑环节推迟至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