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44歲男子在今年早些時候因產生幻覺,認為鄰居通過天花板向他發射雷射束,進而在自己家中縱火。
在被羈押在心理健康學院(IMH)後,他於周一(6月22日)在法庭上承認了指控。

男子點燃木炭試圖「防禦」鄰居攻擊
據此前報道,這起縱火案發生在5月4日晚上。
據CNA報道,住在周盛路(Joo Seng Road)的居民劉哲遠(音譯)患有妄想症。在過去的兩年里,他一直堅信樓上的鄰居通過天花板向他發射雷射束並發送強電流。
5月4日,劉某感到頭部和耳朵疼痛,他認為這是鄰居再次發起的攻擊。
為了「自衛」,他在一個不鏽鋼鍋里放了兩塊木炭和助燃劑,並將點燃的鍋放在客廳開窗附近的金屬架上。

隨後火勢擴大,點燃了塑料窗簾。當火勢蔓延至整個單位時,驚慌失措的劉某試圖滅火,隨後他通知鄰居撤離並撥打了新加坡民防部隊(SCDF)的電話。
10人因吸入煙霧受傷,包括被告父母
SCDF消防員最終撲滅了大火。其中兩名消防員因吸入煙霧被送往醫院治療。

此外,包括劉某父母在內的八名居民也因吸入煙霧被送往醫院。
警方隨後逮捕了劉某,並將其羈押在心理健康學院(IMH)。6月22日,他在法庭上承認了一項縱火破壞罪名。
此次火災造成的損失在8萬至10萬新元之間。
IMH工作人員評估認為,劉某在案發時患有中度妄想症。他對樓上鄰居持有「固定且錯誤」的信念,並因此感到痛苦。
與他住在同一單位的父母證實,鄰居並沒有發射雷射束或通過天花板發送電流。
法官要求提交強制治療令(MTO)適用性報告
儘管他的精神疾病與犯罪行為之間存在關聯,但法院認定劉某在案發時並非精神失常。

法院已命令為劉某提交一份強制治療令(MTO)適用性報告。如果被認定適用,劉某將接受精神科治療而非入獄服刑。
法官將量刑環節推遲至7月6日。












